(2)买价决定回报率的高低,即使是长线投资也是如此;
(3)利润的复合增长与合理降低交易费用和税可以使投资人受益无穷;
(4)不在意一家公司来年可赚多少,仅着眼未来5~10年能赚多少;
(5)只投资未来收益确定性高的企业;
(6)通货膨胀是投资者的最大敌人;
(7)价值型与成长型的投资理念是相通的,价值是一项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而成长只是用来决定价值的预测过程;
(8)投资人财务上的成功与他对投资企业的了解程度成正比;
(9)“安全边际”从两个方面协助你的投资:首先是缓冲可能的价格风险;其次是可获得相对高的权益回报率;
(10)拥有一只股票,期待它下个星期就上涨,是十分愚蠢的;
(11)不理会股市的涨跌,不担心经济情势的变化,不相信任何预测,不接受任何内幕消息,只注意买什么股票和买人价格这两点;
(12)当市场过于高估持有股票的价格时,也可考虑进行短期套利。
3.8项投资标准
(1)必须是消费垄断企业;
(2)产品简单、易了解、前景看好;
(3)有稳定的经营史;
(4)经营者理性、忠诚,始终以股东利益为先;
(5)财务稳健;
(6)经营效率高、收益好;
(7)资本支出少、自由现金流量充裕;
(8)价格合理。
五、巴菲特的止损理念
巴菲特选股纯粹是从个股基本面出发的,很少考虑其技术面,其所选股票的特征是优质股。
巴菲特的止损理念有两个要点。
1.止损的依据
一般来说,止损的依据是个股的亏损额,即当某一股票的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时,应斩仓出局;但止损的依据也可以是某个投资者的资金市值,这往往是针对投资者的整个股票投资组合而言的。当总的亏损额超过预定数值时,应减仓(减少持股)或清仓(完全离场);止损的依据还可以是股市大势(即股指),即当股指跌破预定点位时,应减仓或清仓。巴菲特认为在制定止损计划时,投资者首先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状况确定止损的依据。
止损位的设置是止损理念的关键,一般根据有关技术位和投资者的资金状况确定。但在不同的止损依据下,设置止损位考虑的重点也有所区别。例如,对个股止损一般根据个股的技术位和投资者对亏损的承受能力来设置,奥尼尔则简单地规定亏损7%为止损位;对股指止损,则根据大盘的技术位和投资者对亏损的承受能力来设置;资金止损,则主要根据投资者对亏损的承受能力来设置。不论哪种止损计划,需要考虑的莫过于亏损承受力和技术因素。前者是因人而异的,也无客观的标准可言,可以是奥尼尔的7%,也可以是你自己企业的10%;但技术因素则涉及技巧和经验。常见的方法是结合技术位来设置止损位,比如,某个股因利好传闻而创出近期新高10.80美元(假设原高点是10美元),投资者在技术性回调过程中以10.20美元买入,一般可考虑在股价跌破原高点10美元时止损,但基于破位有效性的考虑,可确定低于原高点一定幅度(如3%或5%)的价格为止损位(如9.70美元或9.50美元)。究竟取什么幅度,则往往取决于投资者的经验和对该股股性的了解。此外,确定止损幅度(指止损位与买人价的距离)还应考虑排除日常价格波动的影响,短线投资的止损幅度要小于长线投资,较高风险状态下的止损幅度要小于较低风险状态。止损幅度过大,则丧失了止损的本意,使一次错误就造成很大的损失;可是止损幅度过小,很可能形成无谓的损失,由于这种情况下,上损位容易在股价的正常波动中触及。所以,确定合适的止损幅度几乎可以说是一种艺术。
巴菲特认为,止损操作的关键在于意志坚定,在应该止损时绝不要心存侥幸,绝不能用各种理由来说服自己放弃或推迟实施止损计划,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操盘纪律。国外有些股票市场允许下“止损单”,即在持有某股票的情况下可以下达这样的指令单:当股价低于指定价格时,即刻以市价卖出或限价卖出(分别称为“市价止损单”和“限价止损单”);如允许下“止损单”,那么止损操作的最佳方式就是在第一时间下止损单(即在确认股票已买人后马上下止损单)。但目前国内股市尚不允许下止损单,这就更要依靠我们的意志和纪律性来完成止损操作。当然,止损计划的实施也可以随行情的变化而适当调整,但必须牢记的是,只能在有利情况下才能调整止损位,即只允许当原投资决策正确时,股价已有一定涨幅后,方能随行情的发展逐步调整原定的止损位,在保证既得利益的同时,尽量赚取更多的利润,这种经调整的“止损计划”有时可称为“止赚计划”。但绝不能调低止损位,因为这无异于不实施(至少是推迟实施)止损,彻底违背了止损计划的初衷;而提高止损位不会使亏损扩大。相反只会使亏损减少,乃至确保一定的盈利,没有违背止损计划的本意。
1930年8月30日,沃伦·巴菲特出生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奥玛哈市。
1941年11岁的巴菲特购买了平生第一张股票。他13岁便开始实业投资,16岁高中毕业前就已经拥有自己多达16公顷的农场。
1947年,巴菲特进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财务和商业管理。两年后,他考入哥伦比亚大学金融系,拜师于著名投资理论学家本杰明·格雷厄姆。
1956年,巴菲特回到家乡创办“巴菲特有限公司”。
1964年,年仅34岁的巴菲特拥有了高达400万美元的个人财富,而此时他掌管的资金已高达2200万美元。
1965年,35岁的巴菲特收购了一家名为伯克希尔·哈萨威的纺织企业,1994年年底,企业已发展成拥有230亿美元的伯克希尔工业王国,由一家纺纱厂变成巴菲特庞大的投资金融集团。他的股票在30年问上涨了2000倍,而标准普尔500指数内的股票平均才上涨了近50倍。
1995年,巴菲特以23亿美元的天价购得盖可公司(政府雇员保险公司)一半的股份。1996年,巴菲特全面收购盖可,获取29亿美元保费,2002年,这一数字上升到69亿美元。
1998年12月21日,伯克希尔完成了对美国最大的产物险再保险公司——通用再保险公司220亿美元的购并案。
2002年,巴菲特率领旗下众多保险公司主动出击,包括世界杯取消保险、南海石油基地、芝加哥西尔斯大厦财产保险以及反恐怖主义保险。成功的冒进使伯克希尔·哈萨威当年盈利3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