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将投资错误等同于投资损失,但巴菲特对错误的定义更严格,不符合自己的投资标准,即使一笔不符合他的标准的投资最终盈利,他也将它视为一个错误。
——沃伦·巴菲特
一种成功的退出策略不可能独立于其他因素,它是一个投资者投资标准和投资系统的直接产物。
如果说巴菲特坚定地遵守着他的投资标准,他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
这些错误大都是无意中犯下的。比如,沃伦·巴菲特1961年用100万美元(也就是他的合伙公司1/5的资产)控制了登普斯特·米尔制造公司。这家公司位于一个离奥玛哈144公里远的小镇,生产风车和农用设备。那时候,巴菲特使用的是格雷厄姆式的购买“烟屁股”企业的策略,而登普斯特就属于这种企业。作为控股股东,巴菲特成了董事长。他每个月都得恳求管理者们削减日常开支并减少存货,他们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心里却盼着他赶快回奥玛哈。当巴菲特意识到他收购这家公司是个错误后,他立即决定将它卖掉。
但可惜一直无人对登普斯特感兴趣。此前,巴菲特没有认识到当少数股东和当控股股东的区别。如果他只有10%或20%的股份,他可以很轻松地把这些股份抛掉。但手握70%的股份,他要卖的是控制权,没人想要这家公司的控制权。
巴菲特发现,扭转企业的状况不是他的“特长”。为了纠正错误,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查理·芒格,而芒格认识一个叫哈里·伯特的人,他可能是登普斯特的救世主。哈里·伯特入主公司后,开始削减成本,大幅减少存货,挤出了不少现金。巴菲特把这些钱再投资到债券中。
1963年,巴菲特将已经扭亏为盈而且有200万美元债券资产的登普斯特以230万美元的价格卖掉。巴菲特后来承认,如果他只是一个少数股东而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他“纠正这类错误的速度会快得多”。
伯克希尔棉花制造公司是巴菲特最早投资的企业。这家
公司成立于1889年,至1929年时,伯克希尔与其他纺织工厂合并,成为美国最大的工业公司之一。至1955年,伯克希尔棉花制造公司和哈萨威制造公司合并后,改名为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但由于当时持续低迷,使合并后的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至1965年时,该公司股东权益已经滑落了一半,营运损失已超过了1000万美元。
20世纪70年代后期,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的股东们开始怀疑继续在纺织行业投资的明智性。巴菲特并未隐瞒困境,但多次表达了自己的考虑: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下属的纺织厂是所在地区最大的雇主;员工队伍相对来说只需较为固定的技能;企业管理班子显示出了高度的热情;工会也一直比较配合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总之,巴菲特相信经营纺织品仍有利可图。不过,他也声明,他希望纺织集团能以少量的资本支出取得正的收益。
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巴菲特逐渐从事实中悟出了一些道理。首先,纺织生意的特定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实现高回报。纺织品是一种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很难区分的商品,国外的竞争者依靠雇佣廉价劳动力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挤压经营利润。其次,为了保持竞争力,纺织厂需要补充相当大的资本投入,这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是很可怕的,一旦经营回报匮乏就会陷入灾难之中。
巴菲特当时面临艰难的抉择。如果为了保持竞争力而对纺织分部投入大量资本,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可能会陷入资本支出扩张但收入可怜的境地;如果不追加投资,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的纺织厂就会在与国内外其他纺织厂的较量中失去竞争力。而不论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在纺织分部是否追加投资,国外厂家仍然具有雇佣廉价劳动力的低成本竞争优势。
1980年,伯克希尔·哈萨威公司年度报表显露出了纺织分部的凶兆。那一年,纺织分部失去了它在董事长报告中的显著位置,紧接着第二年,报告根本未提到纺织业务。最终,1985年7月,巴菲特终于删除了有关纺织部门的一页,从而结束了这项大约有100年历史的业务。
这是一项失败的投资,也是巴菲特投资经验的宝贵积累。他说:“我不会只为增加我们公司收入的一点零头就停止一项利润在正常水平以下的业务,但如果公司一旦出现将来可能会大亏本的迹象,那么,哪怕它目前效益很好,也不能继续提供资金。”尽管纺织部门遭遇不幸,但这一经历并不完全意味着失败。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首先,巴菲特悟出了一个宝贵的教训:很少有人能成功地挽救一个病入膏肓的亏损企业。其次,巴菲特用纺织业务早期阶段创造的资本购买了一家后来成为伯克希尔公司摇钱树的保险公司——盖可保险公司,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这些退出策略有一个共同点:对投资大师来说,它们都是不带情绪色彩的。投资大师关心的不是他会在一笔投资中赚多少或赔多少。他只是遵循他的系统,而他的退出策略只不过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罢了。
一种成功的退出策略不可能独立于其他因素,它是一个投资者投资标准和投资系统的直接产物。这就是典型的盲目的投资者兑现利润和接受损失如此困难的原因。所有人都告诉他投资成功依赖于“甩掉损失,让利润增长”。投资大师会赞同这句话——所以他们才建立了一个使他们得以成功贯彻这一法则的系统。
通常,利润和损失都会让盲目的投资者紧张。当一笔投资小有盈利时,他开始担心这些利润会化为泡影。为了消除压力,他脱手了。毕竟,专家们不是说“保住利润你就永远不会破产”吗?当然,他在往银行里存这些利润的时候感觉良好,尽管只是10%或20%的利润。
在面对损失的时候,他可能会告诉自己那只是纸面损失——只要他不割肉。他一直希望这只是“暂时”的调整,价格将很快反弹。如果损失越来越大,他可能对自己说只要价格反弹到他的买价就抛出。当价格继续下跌,对持续下跌的恐惧最终取代了对价格反弹的期望,他终于全部抛出——往往是在最低价附近抛出的。
总的来看,他的一系列小盈利经常被一长串大损失抵消,与巴菲特的成功秘诀“保住资本”正好相反。
没有标准,是否兑现利润或接受损失的问题就被紧张情绪支配了?在价格一路下跌的过程中,盲目的投资者不断寻找新借口,告诉自己某只股票可能是好股票,说服自己坚持下去,因此一直没有直面这个问题。
大多数人在感到迷惑的时候都会紧张,但无论如何都要行动。一个投资者可能无限期地推迟一笔投资,但他回避不了兑现利润或接受损失的决策。只有明确自己的投资哲学和投资标准,他才能摆脱紧张。
4.买卖要权衡利弊
一旦买进股票,只要该企业的经营本质没有发生剧烈的改变,巴菲特就会长期持有。
——沃伦·巴菲特
巴菲特以前对于何时卖出股票,在本质上是效法格雷厄姆的。格雷厄姆认为,当某支股票的价格已经达到它的实质价值时就是卖出的时机。他觉得,一旦证券价格超过其实质价值,就几乎不具有潜在利益,投资人最好再寻找其他价格被低估的股票。
如果格雷厄姆以每股15美元买进一支他认为实质价值约有30~40美元的股票,当股票价格达到每股30美元时,他就会把这支股票卖掉,然后再继续寻找并投资其他价格被低估的股票。
格雷厄姆发现:如果以低于该股实质价值的价格买进一支股票,持股的时间愈长,那么预期的年复利报酬率愈低。因为如果某人以每股20美元买进某支实质价值为30美元的股票,在第一年时,该股价格才上涨至其实质价值,那么年复利报酬率就掉到22%。如果花了3年时间,年复利报酬率为14.4%,4年则为10.6%,5年则为8.4%,6年则为6.9%,7年5.9%,到了第8年为5.1%。
为了解决持股愈久,报酬率愈低的问题,格雷厄姆采取的方法是,唯有在某支股票的价格和它的实质价值有“足够”的差距幅度时,才进场买进,这样才能提供投资人相对的安全边际,而安全边际就是用来保护投资人万一买到那些长时间才能充分反应实质价值的股票。投资人认为股价要多久才会上升到该股的实质价值,就决定其所需的安全边际大小。如果预期投资时间很长,那么安全边际就大;如果预期时间短,那么较小的安全边际可能就已足够了。
格雷厄姆的法则又衍生了一个问题:万一股价永远无法上涨至该股的实质价值,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格雷厄姆的答案是等2~3年。理由是,如果某支股票价格不能上涨至其应有的实质价值,而且可能永远都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还是出清持股再寻找其他标的吧!
巴菲特发现上述方法其实无法真正解决实现实质价值的问题,巴菲特多半时候还是握有哪些从未达到预估实质价值的股票,并未出脱。因为纵使把哪些股票卖了,美国的税务局也会对资本利得课税。所以他认为格雷厄姆的处理方式有欠妥当。
查理·芒格和菲力普·费雪则提出另一种解决办法,他们的论点是只要投资人买到一家正在成长的优良企业的股票,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阶层以股东的权益作为最大考量,那就不必出脱这支股票,除非整体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另有更好的投资标的。他们认为此种投资策略,可以获得最佳报酬,因为投资人可以充分享受企业运用保留盈余进而产生的复利报酬效果。
为了实践这种策略,巴菲特放弃格雷厄姆的方法,同时不再仅基于股票价格的考量而买进股票。他强调:“我们需要强调,我们不会仅仅因为股价已经增值,或因为我们已经持有了很长时间而卖掉它们。”他开始以企业的整体经营本质来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那些创造出高资产报酬率的优良企业,具备消费独占的特质,同时其管理层以照顾股东的权益为主要考量。
当然,价格仍然是巴菲特考量是否买进股票以及预期可以达到投资报酬率的因素。但是,一旦买进股票,只要该企业的经营本质没有发生剧烈的改变,巴菲特就会长期持有。运用这项策略,他做了几项最棒的投资,包括对《华盛顿邮报》和盖可保险公司的投资。在过去的12年中,这两家公司每年都带给巴菲特17%以上的复利报酬率,因为巴菲特已经看出长期持有这些深具发展潜力的公司的股票,会带给他丰厚的获利。纵然这两家公司的股价有时会超过格雷厄姆学派人士所认定的实际价值,巴菲特还是继续持有这些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