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许不能完全体会这反噬有可怕,我只告诉你,魔族寿元千年,凡是食过人的魔族正常情况下却最多连一百年也活不过。”
云靖惊愕道:“既然如此,为何还有这么多魔会食人?”
“自然是因为每食一人,哪怕是最下等的普通人,也能使修为成倍增长。”灵秋道,“只需一口便能抵过数百年的修行,如何不叫人心动呢?”
“方才那只魔吃下的人肉足以让他修为暴涨百倍不止,即便他只是最低等的魔族,食人以后恐怕就连你我加起来也不一定能有绝对的胜算,何况薛弈一介符修呢?”
“何况……反噬也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
灵秋的神色蓦然暗淡下来。
云靖道:“如何解决?”
“只要在这一百年里有人自愿献上自己的血肉,反噬就能永远解除。”灵秋深吸一口气,“这样的例子早就有过。”
魔史记载,当年的夺位之战,焱狰用兵不当,被数路大军联合压制,眼看就要一败涂地。芙蓉妃自戕于败军阵前,这才转危为安,助他一举夺下魔尊之位。
所谓的自戕只是个幌子。
一支败军忽然之间士气大作、修为大增,一路势如破竹、铲除异己难道只是因为一个女子单纯的死亡?
不可能的。
当年恐怕是芙蓉妃自愿献上血肉供魔军分食,才会有后来的所有事。
灵秋对此早有猜测,因此即使是在战场上重伤,面对焱狰派人送来的肉汤她也只感到一阵彻骨的恶寒,忍不住冲出魔宫,连连干呕,呕得泪眼模糊。
三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母亲明明在信里哀怨反抗,焱狰和那些叛逃到北方的魔君却好端端地活了三百年,一直活到现在?
灵秋想不通。
魔族一向弱肉强食。作为人魔混血,身怀灵脉,她刚从重伤昏迷中醒来,被焱狰破格封为太女时,曾经深切地体会过那种被所有人觊觎的感受。
就像待宰的猎物被黑暗里的饿狼饥肠辘辘地凝视,那些森绿色的眼睛如同催命的鬼魅,只待时机蜂拥而上,将她生吞活剥。
那段日子灵秋从不敢单独行动。
她从来不是甘心坐以待毙的人。
可是她始终无法像其他魔族一样食人,甚至连想一想也不能。
下意识的反应已经刻进骨血深处,只要一想到魔族食人的画面,灵秋就忍不住胃里的翻江倒海,恨不能将心肺尽数呕出。
她开始疯狂吞噬同类,在战场上通过杀死一个又一个叛军的方式提升修为。渐渐的,那些在暗处窥伺的目光少了,魔域之内再没有能轻易近她身的魔。
她太厉害。不知从何时起,流言四起,所有人都对她敬而远之、避之不及。
一百年来,她只不过是焱狰手上替他清除叛军的一把刀。
三百年后,已经贵为魔尊的焱狰高坐明堂,大宴宾客,侍者端上心肝血肉,一碗又一碟。
声色犬马的魔宫、冰凉华贵的王座,今日目之所及的一切,全都来源于三百年前。
只因为三百年前一个普通的凡人女子心甘情愿奉上血肉。
史书里大写特写魔尊与芙蓉妃的情深义重,一段佳话、荡气回肠。
那样相爱的两个人,灵秋想不通,为什么焱狰还能面不改色地咽下油腻腥臭的肉汤?
他怎么还能在接下来的三百年里活得毫无愧疚,怎么还能满面春风地笑对妃妾三千的后宫?怎么还能一个又一个,给她诞下数不清的兄弟姐妹?
明明所有人都说他的此生最爱是她的母亲。
为什么母亲死了他还能活下去?活得位高权重、万年富贵?
他那么爱她,早就应该随她去死!
想不通,逃不掉。有很多时刻,灵秋清晰地感受到体内汹涌的杀意。
她行走在魔域,感到自己仿佛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
衣冠楚楚之下,扭曲的念头战栗地咯吱作响。
叛军。
整个魔域都是母亲的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