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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第3页)

一个老乞丐,蓬头垢面,躺在草丛之中。

树下的他手里举着酒壶,往嘴里灌酒,酒只喝下一半,另一半顺着他的下颚流淌在地上,压住了蒸腾的尘土。

“谢谢。”明华颔首,她拿出一枚铜币扔给对方。

铜币于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稳稳落在老乞丐的怀中,对方拿起铜币一看,眉开眼笑。

明华远去。

她现在12级,导师等她去游戏论坛做一下相关的功课再找,现在先去奎尔斯之森刷一会儿野怪吧。

试一试牧师究竟有多好玩!

金发女人目光呆滞,落魄模样令路过的玩家不忍道:“妹子,牧师单打怪真打不过,你要不还是找人组个队一起升级。”

曾经被明华血虐的花精灵,这一次血虐了明华。

明华仰天长叹,苍天饶过谁啊!

牧师有两个攻击技能,普攻(魔法伤害)和杖击(物理伤害)。

于明华而言,杖击就是个摆设技能,她的力量和攻速太低,导致杖击根本打不出伤害。

她智力高,普攻的伤害值虽然可观,但是需要15秒的蓄力时间,她蓄力法术时总是被花精灵打断。

牧师和法师的法术蓄力一旦被打断,就需要重新蓄力,没有学会技能[移动施法]之前,这两个职业蓄力时不能移动,导致只要进行蓄力就是个固定的傻乎乎的活靶子。

她打不死花精灵,花精灵也打不死她。

双方互相折磨十几分钟,明华败下阵来,她法杖撑地,满身狼狈。

花精灵嘻嘻笑着,躲回它们栖息的花朵之中。

提醒明华的这位玩家倒不是不想组明华,他们小队的固定牧师并未上线,正好缺个牧师。只是他自个儿女朋友正笑眯眯地拧着他腰间的软肉,他也不敢开口让明华进他的队伍。

明华谢过对方的提醒,依旧没有找人组队。

前世习惯做独行侠,这辈子下意识单刷怪物,总以为自己还是个能拉怪打怪的战士。

她不习惯打野怪的时候与人组队,这让她很不自在,这与副本时和人组队的感觉完全不同。

对付不了花精灵,她还能打别的怪。

明华离开花海,前往奎尔斯之森更靠里的位置,粉红毛毛猪的刷新点。

她找到一只落单的粉红毛毛猪幼崽,14级。

成年的粉红毛毛猪高两米,长三米,其幼崽的个头也有小一米。

明华蓄力,一个光团打在毛毛猪的臀部,轰掉它血条的七分之一。

毛毛猪浑身粉色的长毛瞬间炸开,它一下锁定攻击它的人类,前蹄刨了两下地,像一颗被发射出的炮弹。

明华在打到毛毛猪后立马转身跑开,爬上她早就看好的大树,她爬树的动作熟练又迅速。

爬到一半,明华抱着树干扭头又砸出一个光团,砸中毛毛猪的眼睛,稳定毛毛猪幼崽对她的仇恨值。

作者有话要说:欧文,什么叫路易斯像是个傻的?

自信点,他就是个傻的。

明天也还是只有一更,早上六点,后天再恢复双更~

本文有男主有言情线,我可是一个励志做甜文写手的丁丁。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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