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老爹含着泪,握住她双手,道:“事已至此,阿爹也料到必会有这么一日,只是此番你这一去,我们父女俩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都是女儿不好。”明漓再是关不住泪水,簌簌地流了满脸。
翌日一早,乡里早早地便有消息传来,道是灵梓乡窝藏重犯一案终是水落石出,原是那罪犯逃难至此,在那户人家深夜熟睡之际潜入家中,妄图窃取钱财,却因饿得慌,误吃了那家人本来准备给田鼠的迷药,因此熟睡至翌日清晨官差来时。
煜王亲自出面,惩治了办事不力的县丞,又拨了白银千两分别安抚那些受了冤屈的灵梓乡民,其他乡的居民因此都歆羡不已。民众皆赞煜王仁治,赏罚分明,真真不愧是他们大周堂堂的煜帅。
大周有此殿下,是国之幸、民之福。
且后又有一消息传来,道是灵梓乡那明大夫家的丫头,有幸入了殿下青眼,不日便要前往京都,众人皆是艳羡不已。期间虽有人提及那明家女儿和顾家儿郎的婚事,但亦被那众口铄金之词给驳回去了。
“那顾家儿郎哪里能和本朝的煜王殿下相较,且不说身份如何,单论煜王那骁勇善战之姿,便是翻遍大周朝,亦寻不出第二人。”
“这倒委实如此,换作我是女子,也必会舍他而选煜王。”
“那是自然,这天下女子,有谁不想要个身体强壮的夫君?谁能瞧得上那弱质翩翩、又只会吟诗作画之人。”
“毕竟诗画可当不得饭吃!”
“良禽择木而栖,这乃人之本性。”
“仁兄这话,我倒极为赞同。”
“哈哈哈哈哈。。。。。。”
夏幽听了,倒是极为讶异。原以为姑娘是喜欢殿下的,却不知其中竟还有这段渊源。
如今街道、巷口传遍了的这些事,明漓原是不知的,奈何秋兰与夏幽一早在她房门外嘴碎,听她俩如同讲故事一般滔滔不绝地说起时,明漓心中已连连发出冷笑。
当真是好得很。他的盘算,所谓的煜王殿下,这算盘打得是噼啪响。
苦是他们受,名是他来收。
如此拙劣的借口,人人却都信以为真。
也许,倒也并非全都信了。只是真相到底如何,已无人想要去深究了。于他人而言,又有何可深究的呢?进去受几日,便可得了白银几两,何况自己与家人还都是平平安安的。对有些人来说,这样的便宜事,也许一生都不会有一次,自然更不会去想深究里头的真真假假。外头便是六月飞霜,那又如何?
第11章大悲
用过早膳,明漓原想着去厅堂帮衬着些明德,换了身衣裳,还未出房门,便听得外头吵吵嚷嚷的,明漓原不想理会,奈何那吵嚷声愣了久久不歇,她只得遣了夏幽出去瞧瞧。
不过片刻,夏幽来禀:“姑娘,侧门来了名男人,说是顾家的,非得要进来见姑娘,被侍卫和李妈他们拦住了,可他仍坐在台阶上,死活不肯走。李妈他们瞧着不体面,本想撵他,却不小心扯断了他包扎在小指上的纱布。。。。。。”
听到此处,明漓再也坐不住了,神色俱厉,“他们怎么敢?”
一面说着,一面便要冲出去,夏幽急忙拦在她跟前道:“姑娘莫急,老爷已去医治,想来是无多大问题的。何况您这般冲出去见一个外男,若是让殿下得知,让他作何感想?
我他妈管他作何感想!
明漓很想这般破口大骂,但却只能生生地将这话憋回去。她已经害他没了一个小指,她不能再轻举妄动了。
思虑片刻,她缓了缓神,又理了理衣衫,仍是决定出去见他一面,岂料才开了房门,便见那两个老婆子守在了门边伸手拦住她,冷冷地道:“还请姑娘先待在房里,厅堂有外男,不宜出去!”
“闪开,”明漓气得浑身发抖,冷声喝道,“你们有何权利拦我?”
李妈对她得呵斥丝毫不惧,“老奴两人是奉殿下旨意,不得让姑娘胡乱做出些出格之事。”
“出格之事?”明漓嘲讽般地笑道,“何为出格之事?你们殿下强抢民女不是出格之事,我去见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婿便是出格之事?我竟不知,堂堂的大周朝,竟能纵得如此歪理?”
夏幽闻言,只浑身一愣。
强抢民女?未婚夫婿?
况且这种话岂能当众说出口?这姑娘也忒大胆了。
“放肆,”李妈被她此言气得面红耳赤,疾言厉色,“姑娘可知,污蔑皇室,乃是诛九族的大罪。你方才的那些话,老奴若是回禀了殿下,恐姑娘的身家性命也难保。”
明漓见两个老婆子皆被她一语气地面红耳赤,当下便趁势猛地推开她们,冲了出去后,还不忘撂下一句,“我既说得出口,便没有怕你们告状的道理。”
听了明漓那样的话,李妈等人更是气得暴跳如雷,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