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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第1页)

请你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跟你一样好吗?你身上的病怎么来的,你心里恐怕比我更清楚吧!”

林彦收敛起脸上的不屑,眼睛上翻,幽幽地注视着我:“你究竟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你车祸那晚,在病房里躲着偷笑,看到你猫在楼梯转角,幸灾乐祸地看戏,虽然我不明白你的动机,但直觉告诉我,你心里肯定没憋什么好。”

我像倒豆子般,巴拉巴拉将看到的全都吐了出来,不说出口,我心里真是不痛快。

现如今,我倒是舒坦了,可这一单也黄了,不仅如此,我还跟人结下了梁子,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待会估计要被人吊起来打了。

我偷偷瞄了林彦一眼,谁知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咯咯笑了起来:“我果然没有找错人……”

林彦这时终于向我坦白:“没错,车祸、毒鸡汤都是我设计的。”

他做这些事,不为钱财,不为权势,目的是为了替母报仇!

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的母亲沈丽华,就是被那个小三害死的!”

林彦告诉我,永乐会所的前身,丽华卡拉OK就跟他母亲沈丽华有着一些渊源。

九十年代初,沈家女儿沈丽华,是凯城有名的才女,很多男人排着队的追求她,其中有三个最为出名,一个是林彦的父亲林友恒,一个是混黑道的秦老六,还有一个就是丽华卡拉OK的老板张秋。

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总之,沈丽华最后嫁给了林友恒,气得秦老六夜夜跑去买醉,而张秋更为直接,开了一家丽华卡拉OK,一直到大火烧毁前,都不改名字,以示对沈丽华的深情。

第39章差点就是具尸体了

沈丽华结婚后,辞去了报社的工作,一直在家相夫教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直到有一天,一个女人找上门来,与她见了一面。

“那个女人叫王秋萍,是我父亲的前女友,当年嫌我爸穷就分了手,后来发现怀了我爸的孩子,就偷偷生了下来独自抚养。或许是听说我爸发了财吧,她突然带着孩子回来了!”

没人知道沈丽华和王秋萍之间发生了什么,林彦只知道,母亲见过王秋萍后没几天,就在家中上吊自杀了。

当时全城哗然,王秋萍瞬间成了逼死沈丽华的凶手,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那几年,王秋萍几乎连门都不敢出,一直都躲在林家。

“我爸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竟然让那个女人进了家门,坐上了本该属于我母亲的位置。每天看着杀母仇人在眼前晃,你知道是什么感受吗?”他脸上的每一条神经都在抽搐着,诉说他内心的咆哮。

我静静地看着他,不是我铁石心肠,而是林彦这个人,在叙述的过程中,总喜欢避重就轻,说一些对于自己有利的情节,我没看到这幅画面,无法确定是真是假。

思来想去,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能够去一趟沈丽华生活过的地方,用她的的贴身物件,进行一次招魂。

对于我的提议,林彦立刻表示赞成,激动之情无以言表。

“真的可以召唤我的妈妈?”他眼也不眨地注视着我,期盼的目光闪烁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光。

“我试试。”对于招魂,我心里也没底,但既然通过点香能够去往三界,理论上应该也能召唤亡魂吧。

林彦顿时来了精神:“行,你等我安排。”

他让我先回去等他电话,我告别之后,谢绝了龙哥的车接车送,心事重重地走在街上。

我也不知道帮助林彦到底是对是错,但既然接了这活儿,无论对错,都得有个结果。

我想着心事,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辆破旧的面包车,一直沿着路边不紧不慢地跟随着我,当我离开主要街道,转进一条狭窄的老街时,一阵油门的轰鸣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着我飞奔过来。

这车速度极快,我站在人行道上,根本来不及闪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银色的车头不断放大,再放大,直到近在咫尺……

那一刻,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死了!

我甚至可以想象到,我被车撞得飞起,落地后满脸是血的死相。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强力将我狠狠一拽,我脚底一阵踉跄,往旁边一闪,整个人坠入了一个冰凉的怀抱里。

债主一手拽着我,另一手紧紧护在我的后背,脚底生风,凌空一转,眨眼就到了半米开外。

面包车擦肩而过,轰的一声巨响,撞上了行道树,一股浓烟伴随着刺鼻的烧焦味,从发动机的位置铺天盖地地涌出。

好险!

我软软地趴在他的怀里,望着凹陷的车头,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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