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早上会跟着早餐车进来,在余光的房间中一宅就是大半天。
总套中有厨房,王清晖会做饭,尤其是包饺子。
因此在同余光成为邻居后,余光有幸吃到各种口味的饺子。
鸡肉的,龙虾的,鹅肝的,芝士鱼子的,黑胡椒牛肉的,番茄土豆的
当一次王清晖准备尝试给余光包泡面口味的饺子时,忍无可忍的余光终于将人打了出去。
她是没有味觉,不是没有触觉和视觉,凡事都要适可而止。
但王清晖却是一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纵使被拒绝,也依然改变不了他对余光的热情。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感觉自己有了朋友,无论他做什么,余光都不会嘲笑他,更不会鄙视他,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
只是余光给他的感觉非常不快乐,做为朋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帮余光快乐起来。
翻了翻日历,王清晖忽然有了新主意。
第二天一早,余光在自己门口看到了浑身上下插满各色鲜艳羽毛的王清晖。
总套中,王清晖的两只眼睛如同两只纯良的小蜜蜂般,在余光和男人之间打转。
再次踹了其中一个劫匪一脚,余光提起另一个劫匪:“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王清晖肉滚滚的脸皮抖了抖,缩头缩脑的哦了一声。
将王清晖丢在地上,余光对着拐角微微提高音量:“再不出来就滚。”
王清晖:“诶?”余大侠还有副业,难怪打人这么利索。
他跟了余光很久,终于找到机会接近对方了。
读懂了男人的示意,余光轻笑摇头:“这是我的合伙人,我们两个之间没有关于工作的秘密。”
他得多看一眼,加深记忆!
余光这次倒是没反抗,被王清晖顺利拉了出去。
说话间,男人脱下皮鞋,从鞋底的夹缝中取出自己薄薄的工作证:“如果余女士想回国的话,我随时都可以帮忙。”
果然有了万圣节的气氛,就连酒店的管家们都换上了优雅的吸血鬼公爵服饰。
一小时后
被抢了这么多次,难道就不想做点什么吗?
个子不突出,相貌不突出,衣品不突出,就是街边那种很常见的人。
她自己的危险她自己会挡,用不着别人多事。
让你看过就忘,即使两人撞在一起都不一定能记住对方的样子。
这两个劫匪今天不知做成了几个生意,身上光是钱包就有十几个。
在屋里憋了这么久,她的确是应该出去活动活动了。
随后转头看向王清晖:“轮到你了。”
她现在的心情不算好,如果再继续跟踪自己,那就永远出现在自己面前。
太残暴了,真的是太残暴了。
男人下意识看向王清晖,谈正经事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将无关人士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