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一把手术刀。
不大,刀锋就一点,却能执掌生死。
男人扔掉手柄,朝她招手——叶莺迟疑片刻,放下喷壶走近,猝不及防被他拉入怀中,冰冷单薄的怀抱和陈觅截然相反,微卷的刘海往前,落在她的面颊。
痒。
她伸手去拨。
白牧野捉住她的手,笑起来,泪痣和眼底的淤青显出颓靡的恨来,“就不能分一点给我吗?”
“什么?”
“你装什么?”白牧野垂眸靠近,捏得叶莺生疼,“我想要你吃醋,想要你嫉妒,想要你抓住我的衣服歇斯底里闹腾……我的身体,不好看吗?难道你不想要吗?”
当然好看。
身经百战的男人有种性感,难以言说。
且他对她也是特别的,像水晶一样璀璨,又很危险。
叶莺轻轻抽出手,十指分开,从两边拨开男人的发,贴过去,额头相触,“如果我们在一起,某天又结束,你说白鸟还会存在吗?”
这个问题,梁妙音曾经单独跟她谈过。
在生出男女之情之前,叶莺总觉得白牧野是夜行路上的另一个,完全相反的自己,他的离经叛道和任性妄为,跟她截然相反,可谁又能说,不想变成他的模样?
人只活一回。
活得随心所欲不好吗?
白牧野没说话。
他自己也明白太多例子了——好多乐队不是死于分赃不均,而是男欢女爱。浓情蜜意时乐队巅峰,撕破脸皮时,分崩离析老死不相往来都是好的,小气的常年互撕,非要把那点破事放到公众面前评理,一点体面不讲。
光讲利益和梦想,尚能上刀山下火海,一旦掺杂情爱,再好的东西都变质。
用嘴说永远多容易。
可现实如何,谁能保证?
“白牧野,这个问题我们都要想。”
叶莺起身。
他握住她的手,死拉着,不肯松。她叹口气,“别像小孩子啊,快回来工作吧,要是难受就去写曲,再拉不出来我就去唱别人写的歌,你知道的,歌手哪有唱不出的时候。”
“……你敢!”
“我超敢的。”
叶莺笑起来。
白牧野抿抿唇,不依不饶,“老子饿了,想吃豆沙包。”
“……”
“不准买冷冻的!”
“要求好多啊……”叶莺倒出面粉,找酵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