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便说了一句你喜欢吃鸡腿。”
“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么?”
“她将秦朝暮钱包里的钱全都偷走了,把村子里面的所有的鸡都买来了,找了个村民大姐给她杀鸡,她现在还在厨房苦心钻研怎么做鸡腿!”
“顾森之在安慰秦朝暮呢。”
“我很想逃走,因为温知暖让我给她试鸡腿。”
“我今天已经吃了十根鸡腿了,她还在厨房里面做。”
“救命!!!”
苏绾绾笑着回复,“那你就陪着她试嘛,等我回去的时候,她的厨艺肯定在你的指导下大有进步。”
“我不要!救命!吃吐了!”
少女笑得前仰后合。
澹台清璇和林嘉怡林哲轩三人一进餐厅,看到的就是苏绾绾那张如阳光般灿烂的笑脸。
林嘉怡冷哼了一声,“精神病人欢乐多。”
澹台清璇翻了个白眼,“连笑起来的样子都傻兮兮的,真不知道墨司臣看上她什么了。”
林哲轩则是笑眯眯地凑过去,“小白兔,你怎么每天都这么开心啊?”
说完,男人的眸光瞥到了苏绾绾白皙的脚上穿着的粉红色的兔子拖鞋,“看来你还真的喜欢兔子。”
苏绾绾扁了扁唇,出于礼貌地“嗯”了一声。
其实她不喜欢兔子。
是墨司臣喜欢兔子。
他还总把她比喻成兔子。
结果这个林哲轩也说她是兔子。
苏绾绾看着黑着的手机屏幕上倒映的自己。
她真的很像兔子么……
“哟,有的人还真是持宠而娇呢。”
在林哲轩的身后,林嘉怡一走过来,就注意到了苏绾绾脚上的拖鞋。
少女冷哼了一声,故意地拔高了声音,“昨天澹台老爷子对某些人礼貌地表达了一下喜爱,问她喜欢吃什么菜。”
“结果某些人就觉得澹台老爷子喜欢她,喜欢到可以容忍她穿着拖鞋出席这种正式的场合。”
林嘉怡说这番话的时候,餐厅里的人除了主位上的澹台老爷子和澹台北城之外,都坐满了。
她一高声说话,所有人的目光瞬间都聚集了过来。
澹台清璇皱眉,走过来看了一眼,瞬间明了了。
“我们澹台家向来规矩分明,我身为澹台家的长孙女,我长了十九岁,也从未穿着拖鞋到餐厅来吃过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