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淹死过人。”盛欣将两人带到书房喝茶,“每年秋天,府里都有下人偷偷跑去摘莲蓬,有的地方水深,还有淤泥,稍有不慎就会失足落水。所以我才担心你们。”
安凌诺忍不住赞扬:“刘夫人的荷塘真漂亮。”
“你若喜欢,常来就是。”盛欣笑道:“你与行之是朋友,不如随他叫我一声三姐,我叫你一声安凌诺,这样刘夫人安小姐的叫着,显得生疏了。”
安凌诺急忙去看一边的盛北铮。
盛北铮道:“都听三姐的。”
既然盛北铮没意见,安凌诺也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刘府的书房很大,而这间是盛欣专用,里面收藏了许多话本小说以及名玩字画。
盛欣平时喜欢坐在这里的软榻上喝茶看书,而窗外就是花园小径。
“安凌诺,你随便看看,若是有喜欢的书可以借给你,那些闺门小姐们,很多都在我这里借书。”
安凌诺注意到桌上的几张纸,纸上的字有些眼熟。
她随手拿起来看了看,竟是她那首流传于大街小巷的《再别康桥》。
字是用毛笔写的,笔势雄奇,姿态横生,可见写字的人书法造诣极深。
这首诗很长,写下它的人也是写了数张,翻到最后,只有日期落款,并不见写字人的名字。
“字写的好吧?”耳边突然传来盛欣的笑声。
安凌诺道:“真是好字,是姐姐写的吗?”
“我可没这本事。”盛欣纤指一扬,指着窗边软榻的位置,“他写的。”
盛北铮正坐在那里喝茶,手里翻着一本小说,阳光落在他的身上,罩下一层柔和的光晕。
大概听到两人在谈论他,于是抬起头,明亮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盛欣笑道:“安凌诺夸你字写的好。”
安凌诺认识盛北铮的钢笔字,却是第一次看到他的毛笔字,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再次刷新了她对他的认知。
“随便写写。”盛北铮不以为然。
安凌诺注意到落款的日期正是她来刘府参加诗会的日子,她不记得那天见过盛北铮,但是现在看来,盛北铮当时应该就在刘府,而且还听到了她的诗。
只听了一次就能一字不差的写下来,安凌诺最后见到这样的人,还是在最强大脑上。
“安凌诺,你的字怎么样?”盛欣笑着问。
安凌诺顿时觉得不好意思,“我写的不好。”
上学的时候,她一门心思钻研专业知识,根本没有练过字,钢笔字尚且写得人鬼不识,更何况是毛笔字?她好像都没拿过毛笔。
“写得不好没关系,多写多练。”盛欣十分大方,“这几张字送你了,你就当是摹本吧。”
“这样太不好意思了。”安凌诺急忙推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