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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刻律涅牝鹿已经低下头颅,扬起蹄,摆出了攻击的姿态。那对硕大无比的鹿角就是它的武器。它就这样对准欧律斯透斯,还有他身侧的那些卫兵,笔直地冲了出去。而混乱发生时,赫拉克勒斯已经转身,离开了欧律斯透斯的王宫。刻律涅牝鹿风一样从他身侧跑过。它重新获得了自由。英雄却还远远无法停下。作者有话要说:鹿:笑死,被赫拉克勒斯捉不是因为我菜,懂?上一章那些市民听到的风闻可能会导致一些误会(就是听说他们是兄弟那段),所以还是修正了一下。是叔侄关系啦,但是按照海叔是宙斯儿子算,他应该是爷爷(草)我前面应该也没有写错吧,检查了一下,应该没有,虽然我自己资料的名字列的都是英文但是还是好痛苦,人名让人痛苦,我连本国人和隔壁霓虹的很多名字都会记错,更不要说这个了(妈的,他们是怎么记住的。今天太晚了,就不哔哔第四项试炼(一更)修普诺斯想要去抓那头鹿。以“已经有刻耳柏洛斯了为理由”,塔纳托斯拦住了他。这样的生物更适合生存在山林里,而不是冥界。哪怕它是阿尔忒弥斯放养的宠物,普通的野兽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他沉默地跟在赫拉克勒斯的后面,保持着固定的距离,跟随英雄离开了欧律斯透斯的王宫。那头出逃的牝鹿已经在城中引起轰动,许多人都看见了那道如同闪电般的残影。城邦的居民们不约而同聚集到街道上,站在道路的两旁,对着王宫的方向翘首以盼。他们都在等赫拉克勒斯出来,像欢迎胜利凯旋的士兵那样。“他的确把鹿抓回来了!”“但是鹿也跑了。”有人低声说,“我们说了不算,一切以欧律斯透斯陛下意思为准。”“我没有见过那么快的鹿他会再抓捕它一次吗?”议论纷纷,议论纷纷。然而,随着某道人影的出现,人群又突兀地陷入了安静。“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吗?”赫拉克勒斯眼疾手快地揽住拼命挤到人群最外面、又因压迫而向前跌倒的孩童,自然地将他扛到肩膀上,让他在上面坐好,“大家怎么都聚集在这里?”“我看见鹿了!那头你带回来的鹿,它跑出了王宫!”坐在英雄肩头的孩子清晰、响亮地回答,又带着几分好奇地向英雄提问,“赫拉克勒斯,你现在要去把它在抓回来吗?”“他担心国王陛下会惩罚你”他的母亲也挤到了前面,面露局促,嗓子带着不自然的哑意,像弓弦那样紧紧的绷着,“我们谁都没有看到那头鹿逃去了哪里,它太快了。”“是南方,它往南方跑了。”“不对,是北方!”他的玩伴也挤出来,拦在赫拉克勒斯面前,张开了双臂,“我看得比你要更清楚。”“他应该去北方追那头鹿。”赫拉克勒斯随之停下,俯身,同样也把他举起来,放在另一侧的肩膀上。“我正要去埃里曼斯山。”他向这些城邦居民解释,声音清晰而响亮,“国王陛下派下了新的任务,让我去活捉生活在那里的野猪。”“请不必担心,我的第三项任务已经完成了。”人群随即爆发出剧烈的欢呼。他们赞美欧律斯透斯的仁慈,但更多还是因英雄的历练得以继续而激动。其他的孩子也围上来,喊他的名字,抱上他的大腿,或努力踮起脚去够他的手指,试图牵住他,“可以带我们到城外去玩吗?”“恐怕要等我下一次回来。”赫拉克勒斯将肩头的两个孩子放下,又重新举起新的孩子,“埃里曼斯山距离这里很远,我要尽快动身。”第四项试炼难度要比第三项大得多。面对追捕者,连食草的牝鹿都会反抗,更何况是一头性格和温良无关的凶兽。在没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想要毫发无伤地将埃里曼斯野猪降服带回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何况冬天就快来了,他要提前上山,找到一处可以躲避风雪的洞穴,并储存好足够的食物,确保自己能在埃里曼斯待到成功抓捕野猪才行。这些连阿尔戈斯周围还有哪些城邦都不甚清楚的孩子对距离没有太多概念。“比飞鸟还远吗?”“啊没错,一直要等它们飞到你们再也看不见的地方,消失在天的尽头,埃里曼斯山就在哪里。”赫拉克勒斯回答,目光顺着某个孩子正指着的方向,延伸出很远很远。他认出那是一群归巢的鸟。“也没有那么远吧。”阿尔忒弥斯飞快撇了一下嘴,对英雄的话颇有异议。名义上,埃里曼斯山也算他的领地,只不过他不常去那狩猎。“对人类来说,恐怕有。”塔纳托斯轻声,“他很受孩子们欢迎。”“或许因为他是英雄吧。”修普诺斯想了想,抢在狩猎女神开口前做出回答,“人类总是会崇拜英雄,对强大的力量有所向往。”可是塔纳托斯觉得,不止是因为是这样。将那群孩子依次举起来的时候,赫拉克勒斯的动作足够温柔。即便他们去拽那张狮皮,去拔上面的鬓毛;试图将他的卷曲的头发拉直;使劲戳他臂膀上紧实的肌肉,对他大呼小叫,英雄脸上也没有浮现不耐烦的神色。相反,他还特地蹲了下来,任由他们将自己当成大型的玩具。等所有的孩子都满足了心愿,赫拉克勒斯一个个去揉他们的脑袋,嘱咐他们早点回去。天色渐暮,人群已经散了。“小塔,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久?”修普诺斯打着哈欠,忍住双生兄弟身上挂的冲动。其实他更想问的是,什么时候可以动手,动完手之后能不能马上回去。“我想跟着他。”塔纳托斯侧过脸,问,“你要先回去吗?”“不要。”修普诺斯想也不想地回答,没忘记瞥了旁边的狩猎女神一眼,“我本来就是专程陪你才会到大地上的,当然要和你一起回去。”“我们是双生子,当然要一起行动。”阿尔忒弥斯舔了舔有些锋利的犬齿,没有回应这番过于幼稚的挑衅。“要是他的孩子没被杀害,现在应该和他们差不多。”他从另一个角度给出回答,“恐怕是因为他喜欢他们,那些孩子才会主动接近。”他们是见过赫拉克勒斯杀人的样子,可能有些神都不会有他那样的臂力。他捏死一个人,不比人捏死一只蚂蚁要困难太多。但在这些孩子眼中,赫拉克勒斯只是个无害、会任由他们玩闹的大个头。赫拉克勒斯有意在他们面前克制了自己。“要先去埃里曼斯山等吗?”阿尔忒弥斯主动提议,“他恐怕不会那么快抵达。”“有很多半人马生活在埃里曼斯山附近,他们大多追随狄俄尼索斯,但和我的关系同样不错。”“据说半人马都很粗俗,野蛮。”修普诺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你确定要邀请小塔去他们的领地?他们肯定会冒犯他。”阿尔忒弥斯没有反驳,只是道:“也有例外。”“比如喀戎,他是有名的贤者,不论是谁和他聊天都会感到愉快。他住的地方离埃里曼斯山很近,我们可以去他那里。”“他和其它半人马的样子也不太相同。”其实他也不想拜访喀戎。要是睡神没有一同前来,阿尔忒弥斯会选择邀请自己喜欢的对象去林子里打猎,或是将山林中所有可爱和不可爱的生物都召集过来,让它们取悦他。阿尔忒弥斯不想让其他的神也分享这样的时刻。哪怕他们之间有血缘上的深层联系,按道理来说,修普诺斯也应该是他要考虑心情、去争取好感的对象。“喀戎?”因为女神过高的评价,塔纳托斯对这个名字难免多出几分好奇。阿尔忒弥斯很少会这么描述其他存在,她对多数神都冷淡,持十足的否定态度,就连同胞兄弟阿波罗也没有幸免。不过,和半人马相比,他对赫拉克勒斯的兴趣要更大一些。塔纳托斯还是想弄清楚导致他发生变化的原因。所以,他对自己的两位彼此关系不是那么融洽的同伴提出了更好的解决方案:“你们可以先去埃里曼斯山。”他会跟着赫拉克勒斯。“不要!”修普诺斯猛地摇头,音调不自觉往上提了提,“我要跟着你,让她自己去就好了。”“可是你不喜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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