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狗不走开,阮池只好自己走开。
他刚走开几步,小白狗就屁颠颠地再次跟上来。像一块狗皮膏药似的,他走到哪跟到哪。
阮池:……
他只好爬上床躲着。
小白狗当然爬不上距地一米来高的床,即使将脑袋高高扬起,也很难看见躲在床中央的小男孩。
但小狗的嗅觉却很灵敏。它绕着偌大的床转圈,竭力寻找着熟悉的味道,转了一圈又一圈后,终于不动了。
阮池听到小狗走动的声音消失,长长松口气,轻手轻脚地凑到床边一看。
只见小白狗趴在他的拖鞋上,团成一个小球……睡着了。
他好奇地俯身下去,轻轻地抚过小白狗柔软的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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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狗的舌头舔舐并不恶心。小狗吃的是最干净的食物,舌头是它们为自己梳理清洁毛发的工具,也是它们表达喜爱、宣誓忠诚的标志。
人却不同。
人太脏了。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无论身心,都是如此。
阮池一直是这样想的。当然他并不会否认,自己也是这样的人类之一。
再漂亮的皮囊,看久了也就无趣了。漂亮皮囊之下的本质即使不算丑陋,却也千篇一律的无聊庸俗。
安澜单方面以为他和宗默有那方面的关系,每次都上赶着把人往他这里推。其实是为了宗默好,希望宗默能讨得金主欢心,好多挣得一些优质资源。
毕竟,再漂亮的皮囊也没有多长的保质期。
宗默并不懂得安澜的苦心孤诣,浑身写满抗拒却又缺乏反抗的胆量。如果他真是那种喜欢玩漂亮男孩的老男人,早该烦了。
花了同样的钱,为什么不挑个积极主动擅长花言巧语的小可爱呢,世界上漂亮的孩子又不缺宗默一个。
但他阮池,就喜欢别人不高兴,看到别人不高兴,他就高兴了。
勉勉强强还算有趣吧。
直到某一天,发生了更加有趣的事。
宗默把他的酒杯抢走了。
阮池:……
不但抢酒杯,还伸手过来揉他的胃。
阮池短暂地僵硬了一秒,便发觉这种感觉并不坏。只是宗默的眼神,让他有些想不明白,这人是到底是出于好心给他缓解胃痉挛,还是冲着胃部上方那层皮肉来的。
不过宗默至少还记得自己的职责,将他送回了家。
太多的应酬加上过量的酒精,阮池早就身心俱疲,只想先睡一觉。
宗默竟然又闯进他的房间。
然后,一边给他喂粥,一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阮池:……
这家伙的胆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但感觉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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