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离下震上
《丰》,《序卦》:“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物所归聚,必成其大,故归妹之后,受之以丰也。丰,盛大之义。为卦,震上离下。震,动也。离,明也。以明而动,动而能明,皆致丰之道;明足以照,动足以亨,然后能致丰大也。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丰为盛大,其义自亨。极天下之光大者,唯王者能至之。假,至也。天位之尊,四海之富,群生之众,下道之大,极丰之道,其唯王者乎!丰之时,人民之繁庶,事物之殷盛,治之岂易周?为可忧虑。宜如日中之盛明广照,无所不及,然后无忧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
丰者盛大之义。离明而震动,明动相资,而成丰人也。
王假之,尚大也。
王者有四海之广,兆民之众,极天下之大也,故丰大之道,唯王者能致之。所有既大,其保之治之之道亦当大也,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
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所有既广,所治既众,当忧虑其不能周及,宜如日中之盛明,普照天下,无所不至,则可勿忧矣。如是,然后能保其丰大。保有丰大,岂小才小知之所能也?
日中则房,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既言丰盛之至,复言其难常,以为诫也。日中盛极,则当昃昳;月既盈满,则有亏缺。天地之盈虚,尚与时消息,况人与鬼神乎?盈虚谓盛衰,消息谓进退。天地之运,亦随时进退也。鬼神谓造化之迹,于万物盛衰,可见其消息也。于丰盛之时而为此诫,欲其守中,不至过盛。处丰之道,岂易也哉?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雷电皆至,明震并行也。二体相合,故云皆至。明动相资,成丰之象。离,明也,照察之象。震,动也,威断之象。折狱者必照其情实,唯明克允;致刑者以威于奸恶,唯断乃成。故君子观雷电明动之象,以折狱致刑也。《噬嗑》言先王饬法,《丰》言君子折狱。以明在上而丽于威震,王者之事,故为制刑立法。以明在下而丽于威震,君子之用,故为折狱致刑。《旅》,明在上,而云君子者,《旅》取慎用刑与不留狱,君子皆当然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雷电皆至,成丰之象;明动相资,致丰之道。非明无以照,非动无以行,相须犹形影,相资犹表里。初九明之初,九四动之初,宜相须以成其用,故虽旬而相应。位则相应,用则相资,故初谓四为配主,己所配也。配虽匹称,然就之者也。如配天以配君子,故初于四云配,四于初云夷也。虽旬无咎:旬,均也。天下之相应者,常非均敌。如阴之应阳,柔之从刚,下之附上,敌则安肯相从?唯丰之初、四,其用则相资,其应则相成,故虽均是阳刚,相从而无过咎也。盖非明则动无所之,非动则明无所用,相资而成用。同舟则胡越一心,共难则仇怨协力,事势使然也。往而相从,则能成其丰,故云有尚,有可嘉尚也。在他卦,则不相下而离隙矣。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圣人因时而处宜,随事而顺理。夫势均则不相下者,常理也。然有虽敌而相资者,则相求也,初、四是也,所以虽旬而无咎也。与人同而力均者,在乎降己以相求,协力以从事。若怀先己之私,有加上之意,则患当至矣,故曰过旬灾也。均而先己,是过旬也。一求胜,则不能同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明动相资,乃能成丰。二为明之主,又得中正,可谓明者也,而五在正应之地,阴柔不正,非能动者。二五虽皆阴,而在明动相资之时,居相应之地,五才不足,既其应之才不足资,则独明不能成丰,既不能成丰,则丧其明功,故为丰其藏。日中见斗:二,至明之才,以所应不足与而不能成其丰,丧其明功,无明功则为昏暗,故云见斗。斗,昏见者也。蔀,周匝之义,用障蔽之物掩晦于明者也。斗属阴而主运,平象。五以阴柔而当君位,日中盛明之时,乃见斗,犹丰大之时,乃遇柔弱之主。斗以昏见,言见斗,则是明丧而暗矣。二虽至明中正之才,所遇乃柔暗不正之君,既不能下求于己,若往求之,则反得疑猜忌疾,暗主如是也。然则如之何而可?夫君子之事上也,不得其心,则尽其至诚,以感发其志意而已。苟诚意能动,则虽昏蒙可开也,虽柔弱可辅也,虽不正可正也。古人之事庸君常主,而克行其道者,己之诚意上达,而君见信之笃耳。管仲之相桓公,孔明之辅后主是也。若能以诚信发其志意,则得行其道,乃为吉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