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內,白墙上写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红色大字。
“姓名?”
“廖东国。”
“年龄?”
“四十一岁。”
“家住哪里?”
廖东国语无伦次,眼神慌乱地四处瞟:
“江……江兴市城南区南河街道……城南东路491號。”
王光明冷冷地看著他:
“说说吧,凤凰小区8幢201室的陈丽丽是不是你杀的?”
廖东国猛然抬头,脸上血色尽失:
“是我杀的。”
王光明大感意外,对身边的警察说了几句,立刻有人拿他的鞋子去做比对。
不久,技术科的警察初步比对结果出来了,廖东国所穿鞋子和“11?9”杀人案现场遗留凶手脚印完全相符!
庄莘妍报告,廖东国的凶器水果刀,符合陈丽丽脖子里的刀伤。
作案时间、作案细节、鞋印、走路特徵、凶器都对上了!再加上口供。
“你再说一遍杀害陈丽丽的经过!”
“我不认识陈丽丽。”
“你说的是凤凰小区那个女人的名字吧?”
“说吧,別装蒜!你杀了她!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她叫陈丽丽。那天晚上2点多,我从湖滨路一路跟著那女的,到了凤凰小区。女人背著包上楼进门,我一直跟在她后面,她没发现。她门一开,我就衝进去了。我就是为了抢她的包……”
“你抢包就抢包,为什么还要杀人?”
“我如果抢了她的包。不杀了她,她会报警,你们警察还是会抓到我的,我不想再坐牢……”
王光明脸上一动,身后的警察皆露出难以置置信的神情。
“陈丽丽的包,现在哪里?”
“在我住的地方,床底下……”
“你一共抢了陈丽丽的包里多少钱?”
“一共……一共八十七块。”
安静!
整个审讯室都陷入了安静。
为了八十七块钱,一条人命!
“八十七块钱都花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