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它了,就是你了。】
林燃盯著这八个字,看了好几秒。
陈华凑过来扫了一眼,笑了:“成了?”
林燃收起手机,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十天,他几乎把所有精力都砸在这首歌里。
反覆推翻,反覆重来,反覆打磨。
有时候半夜醒来,脑子里还是旋律和和弦的走向,爬起来继续改。
现在终於有了结果。
可他没有想像中的狂喜,只有一种终於鬆了口气的轻鬆。
“嗯,陈哥,成了。”
第二天上午。
林燃就接到张义谋工作室的电话,约他去首都签约。
三天后,林燃再次飞往首都。
这次景恬没来,她在剧组走不开,但派了助理全程陪同。
签约地点就在张义谋工作室的一间会议室里。
林燃到的时候,张艺谋的助理、製片方的代表、还有法务人员已经坐了一圈。
合同是中英双语的,厚厚一沓。
林燃一页一页翻过去,看得很慢。
片尾曲,独立创作,版权归创作者所有,授权给电影使用。
交付时间是11月之前。
酬劳一栏写著三十万。
张义谋的助理在旁边解释:
“这个价格已经是业內新人能拿到的顶配了!一般来说,没法为项目带来反哺和曝光的纯新人创作电影歌曲,能拿到五万就算不错了,甚至还要交出版权!这次是因为张导和景恬女士都对你极力推荐,所以片方才会破例同意。”
林燃不置可否。
他本来想的是,把这首歌写出来,就算是帮景恬一个小忙了,只要版权留在手里就行,不收钱也没关係。
但现在。。。。。。
“出资方是谁?”林燃问了一句。
律师翻了翻文件:“是传奇影业,美国那边。”
林燃“哦”了一声。
旋即他果断在最后一页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有钱不赚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