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敏闲聊她在法国的精彩经历,眼前人温和专注,时不时引出些共鸣的地方,叫人越聊越愉快。
这时,哈利和罗恩在不远处叫了她们,她们才悠悠起身,仍旧兴致勃勃地谈着。
泰莎说:“我正巧也在丽痕书店买了不少书,全部邮寄到家里去了,未来的时间一定会因为有了它们变得美妙许多……唯一遗憾的是我读不了隐身书!”
赫敏注意到她手里一直随身携带着一本书,“那么这本呢?干嘛不一起寄走呢?”
“你是说它?我正打算和你谈它呢!”泰莎终于把手中书的封面翻了过来,展示着,接着随意地将里面的页数翻得哗哗响。
“我最喜欢它——这本书一定是最有趣的。在你们没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读了一部分了,它的逻辑很清晰,语言幽默,极强的故事性,使你不由自主地爱上这位主人公,他的冒险经历实在令人钦佩……”
赫敏越看封面越眼熟,根本没去听泰莎说的话,“等等,请等等亲爱的。”她忍不住打断她,伸手接过书,看清书的名字后,面色登时变得难以言喻的古怪起来。
“《与吸血鬼同船旅行》?!梅林的胡子——你喜欢洛哈特的书?!”
罗恩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盯着赫敏手里的书怪叫。
泰莎不明就里,挑挑眉,翻出印有他照片的一页,手指轻点,慢条斯理地说:
“噢,你是说作者吉德罗。洛哈特?我也花了点功夫去翻阅了他的一点资料——据他采访所言,他撰写的书籍都是他的亲身经历,搭配上他俊秀的脸庞、优雅的文采以及英勇的经历简直堪称完美了。”
罗恩,哦不,现在可以说赫敏、罗恩以及哈利全部都呆住了,三个人沉默着互相交换着眼神,听见了这个久违的名字,神色各异,充斥着惊讶、玩味、鄙夷。
瞧瞧他们欲言又止的模样,已经是迫不及待就要来大谈他们对这个人的看法了。
泰莎兴致勃勃地观察他们的反应,补了一句:“要知道从大量自吹自捧的废话里,找到这一点儿实际的信息可真不容易。”
哈利松了一大口气,“谢天谢地!原来你不喜欢他!”
他实在分不清,泰莎喜欢洛哈特,和斯内普被评为最受欢迎的老师,哪件事更不可能。
“谁说我不喜欢他?”泰莎哈哈大笑起来,“他写的书多棒啊!”
泰莎说完后,果然满意地瞧见大家都围上来,七嘴八舌地把他干过的事都说了出来。
“我想起来了,洛哈特,哈利写信和我说过这个蠢货……”泰莎却还是遗憾地叹了口气,“不过嘛,他的确文采斐然,往后却再也不能写新书了。”
“他写的书都是靠偷窃别人的经历,泰莎!”哈利有点不高兴了。
“就是啊,洛哈特把别人弄得那么惨!”罗恩说道。
赫敏作为他曾经的狂热书粉,沉默不语。
“抱歉。”泰莎随意地耸耸肩,“我只是那么一说。”
泰莎看书的时候了解过许多作家的资料,早就明白光靠一个人的作品好坏就判断那个人品行是一定不可靠的。
但如果作家写作的标准是品行高洁,那么泰莎将会少了很多书可看。
所以,即便她明白洛哈特本人多么低劣,却还是欣赏他的写作才华。
“所以,把我们叫过来就是为了谈这个吗?”泰莎转移话题。
罗恩这才想起来,“妈妈想邀请你们一起在破釜酒吧吃晚餐,哈利今晚还要准备住在破釜酒吧的事……”
哈利接着说,“所以我们要一起吃个饭吗?”
“为什么不呢?”泰莎碰上哈利期待的眼神,轻快地笑了,“在这多热闹呀,和新朋友在一起我也会很开心的。”
那天晚上的聚餐果然令人非常愉快。酒吧老板汤姆在大厅里把三张桌子拼在一起,韦斯莱一家七口、哈利、泰莎和赫敏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六道鲜美的菜肴。
哈利和几个韦斯莱们讨论着今晚入住酒店的事和明天怎么去学校,泰莎和赫敏吃着奶油蛋糕,脑袋挨着脑袋嘀嘀咕咕地讲小话,泰莎一边的面颊一不留神蹭上了奶油。
这时候,弗雷德和乔治讲了一个笑话,逗得大家都对着自己面前的蛋糕笑出声来,泰莎茫然地抬起头,只能瞧见涨红着脸的珀西和板着脸的韦斯莱夫人。
“怎么啦?”泰莎捅捅哈利的胳膊肘,轻声问道。
哈利转头看了她一眼,眼前一贯聪慧严谨的女孩正好奇地瞪大眼睛,拧着细细的眉毛,偏偏面庞沾上了白色松软的奶油,令他不禁哼笑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