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是被尿憋醒的。
头疼的像是要裂开,浑身酸软,脚步虚浮,一步三晃的跑到卫生间放完水,回来才发现,床上早已不见了沈琳的身影。
除了床单还有些凌乱之外,房间其他地方已经恢復了整洁,仿佛昨晚那歇斯底里的疯狂只是一场梦。
我摸过床头柜上的手机,点亮屏幕,显示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
刚想要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发现通话记录里多了一个陌生的呼出记录,时间是早上八点。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
我盯著那个號码看了半分钟,没有打过去,也没有刪除,只是按了一下返回键,把手机揣进了兜里。
穿好衣服简单的洗漱过后,我离开了酒店,大街上一切如旧,只是今天的阳光刺眼的厉害。
等我打车去昨天抓姦的酒店取回自己那辆破捷达,再开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
接下来的事,乏善可陈。
我回到家,走进臥室,一切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床上多了一份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没有留言,没有道歉,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没有。
我爸知道这件事之后,气的当场摔了他用了十几年的保温杯,拎著菜刀就要去周家討说法,我和我妈拦了半天,才把他拦住。
没意义的。
我爸和周芸她爸是老相识,十几年的交情,可在自己女儿和家门名声面前,这十几年的交情根本不值一提。
周芸她爸在电话里把我爸骂了个狗血淋头,说我没本事看不住自己媳妇,还反过来污衊他家闺女清白。
差点把我爸气的住了院。
当晚我就烧了家里跟周芸相关的物件,从此,两家老死不相往来。
之后,我在家睡了整整三天。
不吃不喝,也不出门,就躺在床上,困了就睡,醒了就看天花板。
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好像並没有想像中那么难过,唯一的负面情绪就是我懒得动,懒得吃饭、懒得出门。
大概是那晚在酒店里,所有的愤怒、屈辱和不甘,都已经隨著一次次的衝刺,发泄的一乾二净了吧。
第四天早上,睡醒之后,肚子饿的直叫唤。
在我爸妈一遍遍的宽慰声中,连干了五大碗饭。
这才起身,鬆了松腰带,长舒一口气后,说了这几天来的第一句话:
“爸,我不开出租了。”
在家躺著的这几天,脑海中並没有周芸的影子,反倒是沈琳那晚说的那四个字,时时刻刻的在我脑海里迴响——
“臭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