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
这个数字听起来很短,对於正常人来说只是一晃而过。
可对於现在的伍德伯里,这七天时间让他们以为自己熬了七年。
第四天的时候,伍德伯里的空气里已经不只是腐肉的酸臭了,还多了一股子绝望发酵后的餿味儿。
那味道比尸臭还难闻,当然,是心理意义上的。
莫尔正躺在一张沙滩椅上,翘著二郎腿,用高尔夫球桿有一搭没一搭地捅著一只被铁链拴住的行尸的眼窝。
“嘿,里昂,你说对面那帮孙子现在在吃什么?”莫尔吐掉嘴里的草根。
“我猜是皮带,或者是他们邻居家的狗。”
“管他呢,吃什么都行,跟咱们无关。”
里昂正在用一块鹿皮,仔细擦拭著他的宝贝黄金沙鹰。
这是格伦和鼠老大他们送给他的,之前是文森特的专武,现在变成了里昂的。
里昂觉得这玩意比巨蟒爽,在他心中的地位不亚於一开始在末世爆发之初就跟著自己的消防斧。
为此他一高兴还免了格伦的禁闭……
不得不说格伦还是太会做人了,总往里昂的心坎里送东西。
有点跑偏,回归正题,现在,那帮低语者小队的人已经跟行尸没什么区別了。
他们轮班潜伏在尸群里,用那该死的小哨子和录音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给伍德伯里上强度。
行尸们不睡觉,伍德伯里的人也就別想睡。
瑞克站在山坡上,举著望远镜。
他看著那座被黑色潮水包围的孤岛,心里一阵发毛。
他现在终於明白里昂说的“等待杀戮的过程”是什么意思了。
这根本不是战爭。
这是在熬一锅汤。
一锅用恐惧和飢饿当柴火,用人命当食材的浓汤。
而里昂,就是那个拿著勺子,不紧不慢等著开饭的厨子。
嗯,莫名觉得跟著里昂很安心。
……
伍德伯里。
气氛压抑得能拧出水来。
几十个居民代表围著总督,他们的脸上写满了飢饿和恐惧。
“总督!你得想想办法!”
一个叫罗杰的男人第一个站了出来,他以前是镇上的水管工。
“我们的食物已经没了!昨天晚上,我家只能分到半块饼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