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帆布袋里震了三下,同一个号码。苏晚晚站在幸福路街边的公交站台下,掏出手机看了一眼——锦城本地座机。她按下接听键,还没说话,对面一个年轻女声已经开口:“请问是苏晚晚女士吗?我是锦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的书记员,通知您下周一来庭领取传票。原告林婉儿诉您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
她听着那个声音把案号念完,手指握着手机,指尖的温度在七月的正午里凉了半截。
“起诉事由是什么?”
“原告主张,您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置了属于原告个人财产的物品,要求返还财产或等价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二百一十万元。”
电话挂断了。站台上方是幸福路寻常的正午街景——卖烤红薯的老头把炉子里的红薯翻了个面,一个穿校服的女孩子蹲在路沿石上系鞋带,灰白色的流浪猫从垃圾桶后面探出头来,又缩回去了。一切都没变,唯独她站立的石板像是被谁撬松了,整个人往下陷了一截。胃里有什么东西被攥了一把——她没碰过林婉儿的东西,一件都没有。这个念头在恐慌落下去之前先扎进她脑子里,她攥紧手机,掌心渗出一层薄汗。
她没有直接回建设路,拐进附近一个小公园,找了张空着的长椅坐下来。漆面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头,边缘有一块被烟头烫过的焦痕。她把帆布袋放在脚边,掏出菜谱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在浏览器里搜索“不当得利”的法律定义。
逻辑不难理解:傅衍之给她买过东西,林婉儿说那些东西是用傅衍之的钱买的,而傅衍之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林婉儿认为她有份。这站不住脚,但足以把她拖上法庭,拖进一个需要七天公示、三个月审理的泥沼里。她闭上眼睛,心脏跳得平稳,但有一根弦绷着,像被什么东西慢慢拉直,拉到快要断的边缘。
她睁开眼,打开通讯录。三年里,傅衍之的私人律师她见过几次——姓郑,四十来岁,说话滴水不漏,每次看到她都叫她“傅太太”,笑容刚好到嘴角。她想不起任何一个律师的私人号码。一个都没有。
她关掉通讯录,深吸了一口气,拨了那个一周前的陌生号码。
响了三声,接了。
“周阿姨,是我,苏晚晚。”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瞬,随后传来杯盖合上的清脆声响:“你说。”
“林婉儿起诉我了,不当得利,下周一拿传票。”
周敏华没有说话。
“我需要一个律师。”
“她告你什么?”
“说我擅自处置了她个人的财物,折价二百一十万。”
“什么财物?”
“还不清楚,应该是傅衍之给她买的东西。”
周敏华沉默了几秒,苏晚晚听到那边有翻页的声音,纸张的脆响。“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接这个案子。”苏晚晚说,声音比她自己预想的更稳,“我不能让她在法院的卷宗里留下‘苏晚晚不当得利’的记录。那不是我的名字。”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阵。“我认识一个人。他以前是锦城中院的法官,后来出来做律师了,专打家事和商事纠纷。他欠我一个人情。他叫顾正安,有规矩,接不接案要他自己看过当事人再定。”
“我付得起他的费用吗?”
“不是钱的问题。”周敏华说,“我帮你约时间。”
苏晚晚把那个名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好。”
挂断电话之后,她又坐了一会儿。阳光被云层遮住了一部分,树影在草地上缓慢移动。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甲剪短了,指关节旁的皮肤有些粗糙。站起来,拍掉裙子后面的灰,走出公园。
下午三点,她站在锦城市中心一座写字楼的十二层。面前挂着一块铜牌,擦拭得很干净,连最小的凹槽都被擦得锃亮。前台坐着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年轻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二十块的布鞋上停了一瞬:“苏小姐?”
“是我。”
“顾律师在办公室等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