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小说

六零小说>动漫黑发公主 > 何为高贵(第1页)

何为高贵(第1页)

红毛想好了,他要开一家餐馆。这个念头像一粒种子,在他脑子里埋了有些日子了,自从被监斩官放过时,他就想过那天安定了,他要自己开一家餐馆。他发现自己会的不只是做饭,不只是搓火球,不只是用锅拍人。他还会把一个地方弄得热腾腾的,让人坐下来吃口热饭,聊两句闲天,走的时候嘴角还带着油光。

冰冰带着红毛来到梧桐道的时候,梧桐树还没什么叶子,光秃秃的枝桠交错着伸向天空,在灰白色的巷道上投下细密的影子。这条街不算宽,两辆板车并排走都有些勉强。两旁的房屋大多只有两层,灰砖墙,黑瓦顶,门脸不大。招牌都是木头的,挂了有些年头了,漆色剥落得差不多了,露出底下深浅不一的木纹。街上人不多,但也不少:有拎着菜篮的大婶,有蹲在门槛上择菜的老伯,有一只橘猫趴在墙根晒太阳,听到脚步声只抬了抬眼皮,又阖上了。

冰冰停下来,指了指街中段的一间铺面。门板是关着的,两扇对开的木门,漆面褪成了灰褐色,门上贴着“店铺转让”,墨迹有些洇了,像是被雨水打湿过。

红毛走上前,观察窗户的另一头:屋里空荡荡的,地面上铺着青灰色的方砖,墙角有一张歪腿的桌子,桌面上刻着几道深浅不一的刀痕,大概是上一个店家留下的。墙上留着几个钉子,挂过什么已经看不出来了。红毛转头对冰冰说:“就这了。”

冰冰问:“不看看别家?”

红毛说:“我看地段可以,我先找房东问问吧。”

接下来几天,红毛忙得脚不沾地。他跟着房东查看了房间全貌,感到满意,就签了租约,租金不贵,因为这地段算不上繁华。房东是个五十来岁的瘦高男人,话不多,收了押金就把钥匙交给他了,临走时补了一句:"墙皮要是掉了你跟我说,我找人补。"红毛说"好",心里想的却是"我自己就能刷"。

然后红毛开始打扫卫生,扫房顶的灰网,擦窗台上的积尘,按平墙角那几块翘起来的地砖,用抹布擦了三遍地面,直到水变清为止。然后他买了几桶石灰和颜料,自己兑水调色开始装修。红毛将墙刷成淡黄色,门框窗框刷成蓝色,因为他觉得这个配色有阳光的感觉。刷完墙,打扫完屋子,他又跑了三天采买。桌椅是找木匠定做的,六张方桌,配了二十四把椅子,都是原木色,上了清漆,边角磨圆了不刮手。餐具和炊具是从集市上一家一家挑出来的,普通的铁锅铁铲铁勺;粗瓷碗碟,灰白色,边沿有一圈浅浅的蓝边,不贵且耐看。购置完餐具炊具,红毛摆好它们,挂在墙上的钩子上、码在木架上、收进柜子里,每一样都放了两次才调整到最顺手的位置:炒菜的锅放在灶台右手边,盛汤的碗放在左手边,砧板靠在窗台下面,通风好,不容易发霉。

红毛又接来妹妹帮忙,买了些盆栽摆在窗台,一盆薄荷一盆罗勒,餐馆开张。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红毛又挂上原木底白漆字招牌,得让人大老远知道这是餐馆。楼上还可以住人,免了通勤。

那天带红毛找到店铺,冰冰回家了。家里有她的爷爷,青提气泡水伯爵,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在看一份早报。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便袍,领口别着一枚银胸针,头发花白了大半,但梳得整齐。他看到冰冰回来,放下报纸,微微点了一下头。客厅里还有一个长得像王太后的仆人。她大概四十岁,和王太后一样,也有了几丝白发,因为不施粉黛,所以露出了几丝皱纹。

冰冰看向仆人,她正拿着一块湿布擦拭茶几上的水渍,仆人也注意到了冰冰,看向冰冰,那眼神一直是不卑不亢的,脸上还有微笑。爷爷介绍道:“这是我新招的仆人,她的丈夫和儿子都不在了。我可怜她,于是给她个安置。”

仆人停下手里的活,朝冰冰微微点了一下头。冰冰转过脸去,不愿直视她那眼神。那眼神平静无比,难以让人相信她刚刚听到过旁人聊到她的遭遇。

“啊呀,我儿子那样做,是他的自由。”仆人说。

冰冰问:“你儿子那样做?”

“就是枫仔啦,你们听说过吧?”

冰冰打量起了这个仆人,确实,这模样这神态有些眼熟,像是冰冰见过的某个年轻人。

“你儿子真的是神仙下凡吗?”老伯爵问,“他有什么神迹吗?是不是天降异象?是不是满室生光?有人说既然他是天人,他应该是从腋窝出生的。”

仆人说:“我听了这个说法,也很疑惑。没有什么神迹。他就是从我两腿之间出来的,跟别人家的孩子一样,脐带也是大夫剪的。”

冰冰问:“那他有没有什么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仆人想了想,认真地说:“他从小就会用鼻孔开瓶盖。也不是什么有用的本事,就是图个好玩。”

她转了转眼睛,继续说:“我走在街上,没少有人议论这事呢。“

冰冰听完这些事,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没有去问仆人更多的问题,她不知道怎么开口,也不确定对方愿不愿意说。

别管枫仔是不是真的天使下凡,他在凡间的□□就来自那里。

有次,枫仔的母亲甚至承认,她的丈夫不行,枫仔是她找神殿的长老借种生的,这是为了应付社会压力,她的丈夫也默许了这件事。她还找过其他男人借种,但是根据瞳色可以确认枫仔的遗传学父亲。甚至,有流氓问枫仔的母亲:长老是怎么满足信徒求子愿望的,枫仔的母亲也不害臊地说:“随便找了个隐蔽的草丛,毕竟带着女信徒去卧室,路上有人看见就不好了,长老还是要脸的。”

然后,枫仔是天使这个传言消停了,因为人们有了其他关注点——紫眼长老是直的。毕竟,在大家的刻板印象当中,这种人热衷于对小男孩做荒唐的事。

日子照常过。1647年四月,女王的加冕典礼如期举行。大家换了干净体面的衣服,坐在王宫大厅的观众席,看着莉莉戴上那顶太阳光芒形状的王冠。

红毛坐在观众席的后排,和旁边的小明并肩。小明这是为了和朋友坐一起所以自降身份,毕竟他是世袭贵族。同排大多是京城各行业的功勋人士:有救了火被表彰的消防队长,有捐献了大笔银钱修桥的富商,还有几个他叫不上名字但在战场上立过功的低级军官。他们的共同点是:衣料不错,但款式偏旧,袖口和领口没有金线绣花。这是贵贱之间的分界线,不需要有人明说,看一眼座位的排布就清清楚楚。可是,两边的功绩真的有鲜明差异吗?

冰冰在哪儿?红毛不知道。他向大贵族区望去,但是视线被一顶浮夸的帽子挡住了,那帽子上插着比脸还大的鸵鸟羽毛,帽檐上点缀着水果。他只知道冰冰大概坐在前几排,离那顶王冠更近的位置。他的目光没有离开过台上那道身影,确认那个当初被恶龙抓走的、在苹果谷草地上编麻花辫的姑娘,真的走到了这一步,确认这条路确实走得通。

加冕典礼结束之后,人群慢慢散去。宾客们三三两两地从座位上起身,衣料摩擦的沙沙声和压低了的交谈声重新填满了大厅。红毛跟着人流往外走,肩膀被旁边一个急着赶路的高个子贵族撞了一下,那人头也不回地说了句"借过",步子没有减慢半分。红毛没在意,只是侧了侧身,继续向前。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