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自己都觉得违背自己良心的话,皓轩是明显感觉到一旁,慕傲秋传的不适的反应的。而一旁的子默,脸上一直的笑容,也是更盛了不少。也对,自己一个彻头彻尾的宅男节能派,哪里会想那些那么浪费能源的事?只要稍微了解他的人,就知道他的这些话就是在放屁。
“那既然这样的话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鸿经理笑说着,也是递来一支和魏鬼一模一样的手机:“这个账号有韩信所需要的全部铭文,皓老板可以自己随便配,当然,要是这些都不和皓老板的胃口,你尽管提出,购买就行了。”
皓轩接过,这台手机的款式和夏芷芯她为lg战队买回来的一模一样,这时已经是出于登录状态,10级,却已经是v8,见过魏鬼的账号后,就算没怎么看kpl的皓轩也是很熟悉梦之队成员账号的ld,所以说可以更加一步确定,这个账号并不是梦之队参加kpl的主账号。
除了新元皮肤外,这个账号韩信的所以皮肤已经全部拥有,适合韩信的铭文,也是全部凑齐:“不用,这些就足够了。”
“那就好。”
确定现在就要打,确定要用韩信,皓轩很快就搭配好铭文,创建1v1地图下,双方就是进入了房间。在魏鬼的刻意下,专门也让皓轩确认了他的账号,同样是10级,v8,两个账号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韩信、白龙吟。
韩信、白龙吟!
选择的皮肤都是一模一样的,为了这场战斗,鸿经理居然舍得花钱,直接造了两个这样价值不菲的账号,还有魏鬼的表现下,皓轩可以确定这次他和魏鬼的比赛,他们是非常注重的。
距离上次用韩信跟魏鬼交战,已经事阁半年之多,再次用韩信跟魏鬼对战,皓轩还是有不少把握的。毕竟,韩信这名英雄,他可以下了寻常人绝对想不到的功夫的。
即使这样,皓轩也没有打算让魏鬼丝毫,而且也轮不到皓轩去让魏鬼,上次交战,带着那种心情的魏鬼确实没有发挥出自己真真正正的水平,而且到底来说,上次那把战斗,也还没有分出真正的输赢。
“皓老板不建议录制你们比赛的视频吧?”鸿经理问。
“不建议。”皓轩回。
“那就实在是太感激不尽了,相信皓老板跟我们梦之队队长魏鬼的比赛,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参考材料。”鸿经理说道。
加载地图,在皓轩带终结下,魏鬼也是同样带了终结。
“能赢吗?”慕傲秋问。
“不知道。”
和上次不同,这次,两人的韩信是真正的一模一样的,如此公平下,皓轩是更加能感受魏鬼对这次比赛下的决心。
“敌方还有五秒到达战场!”一道熟悉的系统提醒发出,双方韩信直达战场!
前期,皓轩也是懒得去跟魏鬼死缠烂打,看出皓轩的意思,魏鬼也没有硬干的打算,两方韩信银白色残影擦身而过,拔剑张弩之势,却只是只是相互之间清理着兵线。
开局,虽然没有相互发起攻击,但是一旁观战的鸿经理和慕傲秋、子默三人看得出,他们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开始针锋相对了。
四级,大招解锁,技能全部可以使用,也就是说两人都已经有了击杀对面的实力。两支银白色长枪不断滑动,却迟迟没有交织在一次,蓄势待发的他们,在等一个机会,谁先露出破绽,那么第一回合,另一方就会如蓄势以久的野兽积洪,以势不可挡之势咬上对面一口,或是一气呵成击杀对面。
长枪一动,白龙吟!
看着两人的比赛,一旁的鸿经理已经捏出了一把汗,其紧张程度丝毫不比看梦之队参加kpl比赛的差。魏鬼,曾经仙殿的最后一位队长,也是仙殿建有最多成就的队长,曾经以一人之力,带着势单力薄的仙殿苦苦支撑在职业圈内,甚至差点逆袭拿到冠军。不用说,这样的人对每一支职业战队来说,都是很垂涎的存在。
直到仙殿真的在职业圈消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原因,同时退出仙殿的魏鬼,在接受到不少其他职业战队的邀请想,却毅然的选择了他们的梦之队!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态度的鸿经理,是非常惊喜的。
不过,可能是年龄的原因,来到梦之队的魏鬼不复当年,这也是鸿经理还是比较看中梦之队的副队长子默的原因。而要是魏鬼在今天这一战中,有什么收获的话,说不定他们梦之队的将来就会前途无限!
这时,鸿经理是非常期望的,对魏鬼的期望,不过鸿经理认为,在这些期望的前提下,就是必须要在今天的比赛上,让魏鬼堂堂正正的赢过皓轩!
追风雨,斗雷霆。长枪一动,白龙吟!
再精彩的比赛,最终还是会出现结果的,尽管不如人心意。
梦之队队长,魏鬼……再败!
魏鬼又一次输了!一时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鸿经理,反应还要比魏鬼本人还要大!
魏鬼看着自己倒下去的韩信,其实最终的战绩,自己并不比皓轩差,相反,前期还要比皓轩好的。一杀一死的战绩,这也是鸿经理在看到魏鬼输的那一刻,为什么反应会那么大的原因。
毕竟看着前期优先拿下第一滴血的魏鬼,鸿经理内心是激动的就要跳出来的,可最后,魏鬼切输了?反差感下,鸿经理迟迟没有吭声。
“皓队长果然很厉害。”魏鬼突然说道:“上次是我错怪你了,还请不要计较。”
看着输了比赛,却是这个态度的魏鬼,知道他已经很努力下,皓轩当然不会说是自己什么侥幸一类的话:“其实也没什么,韩信这个英雄我足足玩了10多年,不知道魏兄有没有听子默他说过,其实以前我在网络上还有一个叫枪神的称号。”
“枪神是?”久久不语的鸿经理突然说道,一时间看向了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