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是不打算自己做的,但他去许多卖帽子的高奢店看了,不是嫌弃那些帽子款式丑,配不上傅亭筠,就是对厚度和保暖性不满意,觉得不够给傅亭筠挡风。
宁小少爷对这些又丑又不保暖的帽子做出了一系列毒舌评价,把那些品牌设计师推出的潮流新品贬得一文不值。
但这实在不能怪品牌设计师,毕竟买得起几万块一顶帽子的人,出行都是豪车接送,很少有人需要“防风保暖”这种东西。
于是勇于尝试新鲜事物以及自己完全不熟悉不擅长领域的宁小少爷,开始自己动手了。
他请了一个专做毛线活儿的阿姨来,每天中午就在办公室里和阿姨学打毛线帽。
第一天,兴致勃勃。
第二天,信心满满。
第三天,气急败坏。
“什么破毛线,不打了!”宁臣欢暴跳如雷地摔了自己花三天做出了的一坨狗屎。
妈的,他脑袋被石头敲了才亲手给傅亭筠做帽子,这就去路边十元店给傅亭筠买个老年人专用加绒加厚军绿色雷锋帽。
叫他织毛线的阿姨是个年过五十的富态女人,脸颊很有肉感,看起来和蔼又亲人。
她捡起宁臣欢扔在地上的半成品,用一种看自己儿子的慈爱眼神看着他:“别心急,学东西急不得,你这个织得还不错的,就是有些错针,我给你改改就行了。”
阿姨这么一说,宁臣欢自己也觉得有些失态了,又觉得丢脸,灰不溜秋地坐回了阿姨身边,小声说:“我就是想早点做好,给他戴上。”
阿姨问:“是给女朋友做的?”
宁臣欢别过头:“不是。”
阿姨到底比他多出几十年阅历,什么场面没见过,见他偏着头,有些别扭的模样,一脸姨母笑道:“那就是喜欢的人了。”
宁臣欢当即跳脚:“不是!是讨厌的人!很讨厌很讨厌!”
阿姨的姨母笑更深了,两颊的沟壑都笑得挤出来:“那就是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喽。”
宁臣欢脸颊烧得慌,心里更慌。
好奇怪,他明明都和傅亭筠结婚这么久了,什么该做的不该做的事情都做过了,但此刻被人问起来,他一个情场老手,却还像个没谈过恋爱的愣头青一样心慌意乱。
脑子里乱糟糟的,手里的毛线也是乱糟糟的,宁臣欢跟只猫儿似的抓着毛线团扒拉了半晌,最后闷着脑袋说:“不知道。”
阿姨笑着叹气,一边手指拈着棒针翻飞,一边用一种过来人对小年轻说话的语气道:“这种事呀,急不得,也勉强不得,只需要顺着自己的心就好了。”
宁臣欢拨弄毛线团的手指停下了。
顺从自己的心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么做的。
他喜欢漂亮的星星,所以放弃了父亲原本要留给他的一部分家业,去学了和房地产完全无关的珠宝设计。
他喜欢漂亮的人,喜欢被人爱着,所以随心所欲地谈了许多场热烈的恋爱,一旦不喜欢了,厌了、倦了,就立马和人提分手。
他追求绝对的自由,所以要做天边自由自在的风,永远不给自己套上任何枷锁。
从小到大,宁臣欢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他内心指引的方向,就是他将要去到的地方。
可这一次,他却听不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好了。”阿姨的声音将宁臣欢纷乱的思绪拉了回来。
阿姨将那半个毛线帽子递给他,只见原本错针跳针的帽子,几下就被经验丰富的阿姨给改好了,虽然看上去仍然歪歪扭扭,密一块儿稀一块儿的,但好歹没了错误的地方,能够继续织下去了。
“你看啊,这种错了的地方,改一改就好了嘛。”
宁臣欢却垂着头,呆呆望着那些被纠回正轨的毛线。
改一改,就好了吗。
可是,他脱轨一般失去控制的人生,又要从哪里改起呢?
“欢欢送给我的?”傅亭筠涩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