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伊川先生
春秋传
《春秋》,鲁史记之名也。夫子之道既不行于天下,于是因《鲁春秋》立百王不易之大法。平王东迁,在位五十一年,卒不能复兴先王之业,王道绝矣。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適当隐公之初,故始于隐公。
○隐公名息姑,惠公子。惠公元妃孟子,继室以声子生隐公。《谥法》:不尸其位曰隐。
元年,春,王正月。
元年,隐公之始年。春,天时。正月,王正。书“春王正月”,示人君当上奉天时,下承王正。明此义,则知王与天同大,人道立矣。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时以立义尔。平王之时,王道绝矣,《春秋》假周以正王法。隐不书即位,明大法于始也。诸侯之立,必由王命,隐公自立,故不书即位,不与其为君也。法既立矣,诸公或书或不书,义各不同。既不受命于天子,以先君之命而继世者,则正其始,文、成、襄、昭、哀是也。继世者既非王命,又非先君之命,不书即位,不正其始也,庄、闵、僖是也。桓、宣、定之书即位,桓弑君而立,宣受弑贼之立,定为逐君者所立,皆无王无君,何命之受?故书其自即位也。定之比宣,则又有间矣。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盟誓以结信,出于人情,先王所不禁也。后世屡盟而不信,则辠也。诸侯交相盟誓,乱世之事也。凡盟,内为主,称“及”;外为主,称“会”。在鲁地,虽外为主,亦称“及”,彼来而及之也。两国以上则称“会”,彼盟而往会之也。邾,附庸国。邾子克,字仪父。附庸之君称字,同王臣也,夷狄则称名,降中国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爱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弗许。及庄公即位,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段失道,而公弗制,祭公谏而公弗听,故诗人讥其小不忍以致大乱也。段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命子封伐京,京叛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大叔出奔共。书曰“郑伯克段于鄢”。郑伯失为君之道,无兄弟之义,故称伯而不言弟。克,胜也,言胜段之强,使之强,所以致其恶也。不书奔,义不系于奔也。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王者奉若天道,故称天王,其命曰天命,其讨曰天讨。尽此道者,王道也。后世以智力把持天下者,霸道也。《春秋》因王命以正王法,称天王以奉天命。夫妇,人伦之本,故当先正。春秋之时,嫡妾僭乱,圣人尤谨其名分。男女之配,终身不变者也,故无再配之礼。大夫而下,内无主则家道不立,故不得已而有再娶之礼。天子诸侯,内职具备,后夫人已可以摄治,无再娶之礼。春秋之始,尚有疑焉,故仲子羽数特降,僖公而后,无复辨矣。《春秋》因其窃号而书之,以志僭乱。仲子系惠公而言,故正其名,不曰夫人,曰“惠公仲子”,谓惠公仲子妾称也。以夫人礼赗人之妾,不天**之甚也。然《春秋》之始,天王之义未见,故不可去天而名晅,以见其不王。王臣虽微不名,况于宰乎?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盟于宿,鲁志也。称“及”称“人”皆非卿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祭伯,畿内诸侯,为王卿士,来朝鲁。不言朝,不与朝也。当时诸侯,不修朝觐之礼,失人臣之义,王所当治也。祭伯为王臣,不能辅王正典刑,而反与之交,又来朝之,故不与其朝,以明其罪。先儒有王臣无外交之说,甚非也。若天下有道,诸侯顺轨,岂有内外之限?其相交好,乃常礼也。然委官守而远相朝,无是道也。《周礼》所谓世相朝,谓邻国尔。
公子益师卒。
诸侯之卿,必受命于天子,当时不复请命,故诸侯之卿,皆不书官,不与其为卿也。称公子,以公子故使为卿也。惟宋王者后,得命官,故独宋卿书官。卿者,佐君以治国,其卒,国之大事,故书于此,见君臣之义矣。或日,或不日,因旧史也。古之史,记事简略,日月或不备。《春秋》因旧史,有可损而不能益也。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
周室既衰,蛮夷猾夏,有散居中国者,方伯大国,明大义而攘斥之,义也;其余列国,慎固封守可也,若与之和好,以免侵暴,非所谓“戎狄是膺”,所以容其乱华也,故《春秋》华夷之辨尤谨。居其地,而亲中国、与盟会者,则与之。公之会戎,非义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
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莒人入向,以姜氏还。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春秋之时,诸侯擅相侵伐,举兵以侵伐人,其罪著矣。《春秋》直书其事,而责常在被侵伐者。盖彼加兵于己,则当引咎,或自辩,喻之以礼义,不得免焉,则固其封疆,告于天子方伯,若忿而与战,则以与战者为主,处己绝乱之道也。书莒人,微者也。凡将尊师众曰某帅师,将尊师少曰某伐某,将卑师众曰某师,将卑师少曰某人,不知众寡将帅名氏亦曰某人。书入,入其国也。侵人之境固为暴,况入人之国乎?
无骇帅师入极。
古者卿皆受命于天子,春秋之时,诸侯自命也。赐族者则书族,不书族者未赐也。赐族者,皆命之世为卿也。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戎猾夏而与之盟,非义也。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非命卿皆书名,以君命来逆夫人也。在鲁,故称女。内女嫁为诸侯夫人,则书逆,书归,明重事也。来逆非卿,则书归而已,见其礼之薄也。先儒皆谓诸侯当亲迎。亲迎者,迎于所馆,故有亲御授绥之礼,岂有委宗庙社稷,远適他国以逆妇者乎?非惟诸侯,卿大夫而下皆然。《诗》称文王亲迎于渭,未尝出疆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送之者虽公子公孙,非卿则不书。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
阙文也。当云纪侯某伯、莒子盟于密。左氏附会作帛,杜预以为裂繻之字。《春秋》无大夫在诸侯上者,《公羊》《谷梁》皆作伯。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隐公夫人也。薨,上坠之声。诸侯国内称之,小君同。妇人从夫者也,公在,故不书葬,于此见夫妇之义矣。
郑人伐卫。
声其罪曰伐。卫服,故不战。卫服,可免矣。郑之擅兴戎,王法所不容也。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