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起以前她说,不是每件事都有人能问。
现在她好像开始敢迷路了,因为迷路也没关系,她可以自己找回来。
尹逢春第一次打工,是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参考书店。那家书店不大,但很干净,老板是个中年女人,说话慢慢的,店里有一只胖橘猫,整天趴在收银台旁边睡觉。尹逢春负责整理书架、结账,有时候也帮忙打包。工资不高,但是日结,她很高兴。
某天打完工,她给我发消息,说她因为推销了一套书,额外赚了六十块。
我那天刚下课,看见消息,回她:请客。
她回:请你吃包子。
我回:你也太小气。
她回:两个。
我笑了半天。
晚上我去她学校门口找她。她真的只买了3个包子,两个豆沙,一个青菜。
她问我先吃哪个,我说:「怎么都是素的,肉呢?」
她说:「肉包贵一块。」
我看着她,她理直气壮地看回来。
我最后拿了一个青菜包,她吃豆沙包。
我们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吃,包子已经凉掉了,但她吃得很香。
我说:「你赚了六十,就请我吃两个包子?」
她说:「剩下的要存起来。」
我说:「存什么?」
她掰着手指算:「还阿姨的钱,买下学期的书,交话费,还有以后去看海。」
我说:「看海基金?」
她点头:「嗯,看海基金。」
我笑了,她也笑,笑完后,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
「这个给你。」
我问:「干嘛?」
她说:「还钱,别以为我不知道前天你偷偷往我包里放了吃的。」
我说:「你有病吧?」
她皱眉:「你怎么还骂人?」
我说:「十块钱你也还?」
她说:「十块也是钱。」
我看着那钱,忽然想起她那三十七块五。
我起初没有拿,可看她脸色慢慢变了,我知道她又要觉得不安,于是我伸手接了。
「行。」
她显然松了一口气。
我把那十块钱放进口袋,我没有花掉它,它后来一直被我夹在一本书里,那是尹逢春第一次把自己赚的钱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