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拇指在她眼角下方用力按了一下,不是要擦掉什么,只是想让她感觉到他指尖的温度和力度。
“你听到了吗?”他又问了一遍,声音里多了一层近乎固执的认真,像是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她的回答,他就会一直问下去。
吴媚在他怀里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没有像平时那样用调侃的语气说“知道了知道了”来堵住他的话。
她只是安静地让他把话说完,让他的眼泪流完,让他的誓言一个字一个字地落进她耳朵里,再沉进她心里。
她能感觉到他的手在发抖——不是手指尖的抖,是整只手从掌心到指节都在微微发颤。
她在银行贵宾室里被他牵着手的时候,他的手是稳的;在车库倒车的时候,他的手也是稳的;但此刻,在黑暗的客厅里,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的手抖得像个七岁的孩子。
她伸手覆上他捧着自己脸颊的手背,掌心贴着他的手背,手指从他的指缝里穿过去扣紧。
然后她把他的手从自己脸上拉下来,按在自己胸口上——不是乳房,是胸口正中央,胸骨的正上方,心脏跳动最清晰的位置。
隔着白色衬衫和粉红色蕾丝胸罩,他能感觉到她的心跳。
不是加速的、紧张的、慌乱的心跳,而是一个缓慢而沉稳的节奏,一下一下地敲在他的掌心上。
“戴秋文,”她叫了他的全名。
她平时几乎从来不叫他的全名——叫他“秋文”的时候是日常,叫他“儿子”的时候是哄他,叫他“老公”的时候是撒娇或者逗他。
但她叫全名的时候,意味着她要说的每一个字都值得他用全部注意力去听。
“你听着。”她捧着他的脸,拇指在他颧骨上那两道还没干涸的泪痕上轻轻擦过去,动作很慢,像是要把他脸上的每一条泪痕都认认真真地擦干净。
“无论以后发生了什么——不是明天,不只是明天,是以后的任何一天,任何一年,任何一件事——你都会是我心中最重要的男人。”
她把“最”字咬得很重,重到那个字的尾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拖了极短极短的一瞬。
“不是‘之一’。没有‘之一’。就是你。永远是你。你七岁那年在孤儿院门口牵着我的手,那时候你就是我心里最重要的男人了——那时候你还不会系鞋带,还够不到灶台上的水龙头,晚上做噩梦还要爬到妈妈床上来睡。但你就是我心里最重要的男人。后来你长大了,比我高了,肩膀比我宽了,能一只手把我抱起来了——你还是一样。你在我心里住的时间比任何人都长,占的位置比任何人都大。任何人都不能和你比。”
她把他的脸拉近,用拇指擦掉他下巴上一颗还没落下来的泪珠。她的拇指上沾着他的眼泪,在暮色里泛着极淡的光。
“你说你无能——”她摇了摇头,幅度很小,但很坚定,“你不是无能。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担当的男人。你今天下午在客厅里说‘大模型我不做了,我只要你’的时候,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我养了十九年的这个小狼崽子,终于长成了一个敢为了自己女人放弃一切的男人。你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比任何投资人、任何CEO、任何西装革履站在台上做路演的人都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你没有无能——你只是还没等到属于你的那个时机。而我会帮你等到那个时机。用什么方式,是我的选择。你没有逼我,没有要求我,你甚至想阻止我。是我自己选的。你记住了吗?是我自己选的。”
她把他的脸捧在手心里,用手掌的温热一点一点地暖着他被眼泪泡凉的脸颊。
她看着他的眼睛,那双和她对视了十九年的眼睛,此刻红着眼眶、挂着泪痕、瞳孔里全是她的倒影。
“我选择你。十九年前我选择把你生下来。几个月前我选择和你在民政局签字结婚。今天下午我选择在银行里当着所有人的面握住你的手。现在,我选择用我的方式帮你守住你的梦想。”她的声音在这里微微顿了一下,嘴角浮起一个极淡的、带着一点点苦涩但更多的是笃定的弧度,“你是我的命。这句话我今天在银行门口说的,现在再说一遍,以后每一天都可以再说一遍。你不是我的负担——你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她说完,把他拉进怀里,让他的脸重新埋在她肩窝上。
她的手指从他的发丝间穿过,有节奏地、一下一下地摩挲着他的后脑勺,力道和频率都和他小时候做噩梦时一模一样。
客厅里彻底暗下来了,只有窗外远处城市的灯火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投下几道极淡的光痕。
他们的影子在昏暗里融合成了一个不分彼此的轮廓。
几天的等待像被拉长了的橡皮筋,每过一天都带着令人焦躁的弹性,回弹时抽得戴秋文心神不宁。
吴媚倒是照常做家务、处理工作室的杂事,甚至还有心情在周五晚上炖了一锅他爱喝的莲藕排骨汤,只是戴秋文注意到,她从周二开始就不再穿那条红色绑带丁字裤了——衣架上晾着的全是棉质的、毫无挑逗意味的普通内裤,清一色的浅灰和米白。
他当时没问为什么,但心里隐隐明白,那条红布丁字裤大概已经完成它被设计出来的使命了,在楼下书房的地板上化为了一滩红影之后,它存在的理由就消失了。
周六早上,戴秋文醒得很早。
他侧过身,看到吴媚还睡着,背对着他,酒红色的发散在枕头上,白色的棉质睡衣下摆因为翻身而卷到了腰际,露出一截光滑的腰背弧线。
她睡得很安稳,呼吸均匀而绵长,像是什么事都不会在今天发生。
但他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
何业飞昨天在微信上发了一条消息,只有两个字:“明天。”附了一个时间:下午两点。
他悄无声息地起床,洗漱,穿好衣服,然后坐在客厅里等。
阳光从客厅的大玻璃窗斜照进来,在地板上拉出长长的光格,他盯着那些光格看它们从沙发脚缓慢地爬到茶几腿,又从茶几腿爬到地毯的边缘。
他等得越久,心就悬得越高。
等到十一点钟,吴媚终于醒了,披着晨褛从卧室里走出来,看到他坐在沙发上发呆,什么都没说,只是走过来在他额头上落了一个很轻的吻,然后转身进了厨房。